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持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州教育局先后开展州县级寒暑假、节假日专项治理等工作,严查严处各类隐形变异、无证办学等违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现将2025年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临夏市学仕文化课培训中心
该机构位于中天健广场四号商铺,7月21日,州市教育局在进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检查时发现该机构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八章第六十三条第九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州市教育局检查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作出警告、退还未消课费用、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临夏市海伦教育培训中心
该机构位于临夏市中天健5楼商铺,6月24日,州教育局接到省教育厅移交的《关于核查处置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的通知》,临夏市教育局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机构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八章第六十三条第九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临夏市教育局检查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作出警告、退还未消课费用、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临夏市沐恩教育培训中心
该机构位于陈方花园D区2-4号楼7号商铺,6月24日,州教育局接到省教育厅移交的《关于核查处置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的通知》,临夏市教育局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机构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八章第六十三条第九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五款和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临夏市教育局检查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作出警告、退还未消课费用、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件四:临夏市圆梦教育培训中心
该机构位于陈方花园A区2号楼1号商铺,6月24日,州教育局接到省教育厅移交的《关于核查处置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的通知》,临夏市教育局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机构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八章第六十三条第九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五款和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临夏市教育局检查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作出警告、退还未消课费用、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件五:临夏县华武体育俱乐部
该机构位于临夏县滨河路2号商铺,7月1日,临夏县教育局在开展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整治活动时,发现该机构在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体育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临夏县教育局检查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作出警告,责令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
州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执法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无证培训、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净化培训市场,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营造安全、规范、有效的校外育人环境。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