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依申请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临夏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及州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临夏州教育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临夏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全州教育年度统计报表;

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及考试通知;

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振兴临夏教育”“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养改善计划”栏目内

2.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jyj.linxia.gov.cn);

3.“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4.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临夏州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临夏州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jyj.linxia.gov.cn/)及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临夏州教育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临夏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或临夏回族自治州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目指引,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教育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自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大西关路4号
  联系电话:0930-6214328,传真号码: 0930-6224951

申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

电子信箱:lx4328@163.com
  邮政编码:   731100
  (二)提出申请  

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教育信息的申请人,可在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jyj.linxia.gov.cn/jyj/xxgk/ysqgk/ZXSQ/index.html  复制有效 ,在线提出申请。

1.申请人提出的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教育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教育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教育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教育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临夏州教育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后提交。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经临夏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机构申请表).doc
       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申请表).doc

州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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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实责任促落实 强化措施保安全——康乐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回顾

2023年,康乐县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规定,靠实责任促落实、强化措施保安全,切实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来抓,促进中小学生健康茁壮成长,助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确保学生“营改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康乐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市场监督管理、教育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营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教育局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县学生“营改计划”日常工作。全县各“营改计划”实施学校全部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营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校学生“营改计划”工作。修改完善了《康乐县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

二、实行招标采购,严把质量关口

为规范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工作,保证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康乐县对需求量较大的牛奶、鸡蛋、苹果汁、面粉、大米等原辅材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其余学生营养餐所需原辅材料,以询价的方式由中学、学区统一进行定点采购。确定供货商后,各初中、学区与各中标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中标供货商按合同要求向各“营改计划”实施学校配送。为保证中标供货商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不影响学生营养餐供应,县教育局建全了学校营养餐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投诉登记制度、供货商供货情况调查制度和供货商退出机制,对营养餐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对供货行为不到位,特别是对所供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供货商坚决予以清退。自营改计划实施以来,各中标供货商严格履行合同,按时供货,所供营养餐食品及原辅材料质量均达到规定要求,从源头上保证了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为加强学生“营改计划”食品安全监管,预防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在安全监管方面做到了五个到位:一是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全县所有学校都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学校“营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员开展日常督查。二是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全县统一制定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食品留样、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各学校都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细化工作流程,过程管理到位。各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加工规范要求,积极落实“四个严禁”制度和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五专”要求。规范操作流程,注重过程管理,按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督促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四是履行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到位。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州县督查推进、查漏补缺、落实整改等环节工作,对涉及86所学校自查督查中发现的22条问题,督促相关学校全部完成整改。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部门对全县所有“营改计划”实施学校进行了全覆盖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发《康乐县教育局依法行政整改通知书》,全部限期整改到位,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改计划的顺利实施。五是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四个严禁”落实到位。严禁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凉菜,严禁加工制作豆角,严禁采购、储存、使用非加碘盐,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

四、落实专项资金,优化供餐保障

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康乐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学期平衡”的原则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按时足额拨付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县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实行校财区管,实行报账制,分帐独立核算,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定期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了专款专用和使用效益,保证了膳食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安全。今年以来,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营养改善膳食补助资金4564万元,招聘418名营养餐厨师在岗工作,落实资金484.5万元。依托“为民办实事”项目,投资50万元为胭脂初中修建100平方米的食堂,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该校学生就餐环境。

五、注重宣传教育,强化学习培训

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共制作主题展板510块,集中利用20天时间进行展出,开展食品健康知识讲座32次,发放宣传资料、倡议书5000份,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的知晓率,筑牢食品安全“防护墙”。各学区(校)每学期开展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食堂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有序实施。

六、加强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55所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的“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运行正常。通过“陇上食安”APP进行不定时网上巡查,对食堂卫生、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不规范穿戴、操作程序不规范的从业人员和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入操作间等问题截图反馈,督促各学校及时整改。各营改计划实施学校均设置了学生营改计划信息公示栏,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示,10月份将全县享受营养餐的实名制学生信息上传至“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广泛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促进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餐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5个严禁!四部门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随甘小教一起看——

《通知》指出,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通知》提出,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要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通知》强调,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地方和学校要按本地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通知》提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通知》明确,各地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要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后服务收费在内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应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

一起来看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1.“双减”以来,课后服务进展成效如何?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答:“双减”实施两年多来,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一是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挖掘校内潜力,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利用科普、文旅、体育等校外资源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增强课后服务有效性和吸引力。二是充实课后服务队伍,坚持以学校教师为主承担课后服务,同时各地各校还引进了28万余名科技人才、文艺工作者、体育教练员、退休教师等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三是强化课后服务保障,国家提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初中分别提高70、90元,明确主要用于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督促全国所有省份都出台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所有县区均落实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四是推动数字化赋能,建设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数字化管理试点,首批已有31个省份、594个县(区)的23206所学校参与试点,优化学校管理流程,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目前,学校在做好作业答疑辅导的同时,普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项目,课后服务吸引力有效性显著提升。

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个别地方和学校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范围,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增加了家庭教育负担;有的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在课后服务活动中组织刷题备考、讲授新课、集体补课,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双减”政策实施目的是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开展课后服务是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活动,也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上述不规范行为违背了“双减”政策及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初衷,需要进一步规范提升。

2.哪些时间属于课后服务范围?

答: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从时间范围上,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便利服务,不应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3.课后服务应开展哪些活动内容?

答:《通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课后服务应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作为课程教学有益补充,进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同时,学校可从学生实际出发指导学生利用在校时间认真完成作业,为学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4.《通知》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的要求和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要求,《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5.第三方机构能否进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答: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及有关规定,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需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的,要严格规范管理。各地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

6.如何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答:一是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特别是要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后服务收费在内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应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二是健全监督举报平台。各地要积极设立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教育部等部门也将及时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三是做好对社会和家长解释工作。各地要及时调整完善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措施,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学期课后服务有关要求,做好家长解释工作,与既往工作做法平稳衔接过渡。

7.下一步,该如何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答:在规范课后服务工作的同时,锚定“双减”目标,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强化课后服务育人功能,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一是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各地各校加强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资源开发,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校外资源,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引进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三是加快数字化赋能,全面推进优质课后服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有序扩大数字化管理试点应用,提高课后服务管理效能。四是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各地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收费行为,保障课后服务健康发展。

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培训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全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步伐,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断夯实教育发展根基,促进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12月12日,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线上召开了全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培训会。州教育局正县级干部王国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聚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由永靖县教育局党组成员马明仲分享了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经验做法,康乐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田永刚汇报了康乐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霞从义务教育均衡基本情况、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内涵、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及我州规划4个方面作了专题培训,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指标进行了解读。

 

王国平强调,通过听取永靖县经验做法和康乐县工作进展情况,切实看到了两县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令人振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各县(市)高度重视,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认真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摸排工作,明确短板、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二是聚焦短板弱项,优化资源配置;三是紧盯提质增效,促进均衡发展。

 

州、县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督导室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甘肃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甘肃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抓住关键环节,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区域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落实政府主责,增强优先发展“牵引力”。一是完善机制强保障。省委、省政府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修订《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出台《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全省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纲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保障。二是优化布局促协调。2018年以来,指导各地统筹结合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流动和变化、地理交通、寄宿需求等因素,持续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布局,通过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促进城乡教育同步发展。三是强化督导压责任。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甘肃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等,以5年为1个周期,对所有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全面评价,建立健全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督导评价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凝聚各部门同心同向、协同并进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

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办学条件“保障力”。一是抓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2012—2022年,全省累计投入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6007.84亿元,年均增长6.79%。2023年,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8.7亿元,按照县均1000万元标准,对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市县进行奖补,进一步增强区域教育发展活力。二是抓条件改善。持续推进“全面改薄”和“能力提升”项目,累计投入370.93亿元用于改善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通过新建、扩建中小学校等途径,14个市(州)主城区累计增加义务教育学位7.8万余个。自2021年起,实施中小学校“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改厕所”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2927套,改扩建农村中小学食堂2267个,改造农村中小学厕所540个,切实为师生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三是抓队伍建设。实施甘肃省农村薄弱学校“走教计划”,面向全省75个脱贫摘帽县乡村中小学教师,按每月不低于4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乡村走教教师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交通补助,在津贴补贴、职称评聘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努力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积极开展“国培计划”和省级教师培训等项目,不断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2012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逾12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140余万人次。

关注重点群体,汇聚教育公平“向心力”。一是推动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坚持“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联控联保机制,因地、因家、因人精准开展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采取随班就读、单独编班、职普融合等举措,努力实现劝返复学和教育质量“双促进”,切实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二是护航特殊群体健康成长。通过健全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留守儿童服务阵地建设等举措,推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严格落实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两纳入”政策,确保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城同待遇”。截至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99%以上。实施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探索构建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教班和送教上门为辅助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推动实现“一市州一特校”和人口30万以上的县特教学校全覆盖。三是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三进”工作,强化民族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民族地区学校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等课程,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通过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招生政策向民族地区倾斜、实施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计划等方式,不断完善各项支持保障机制,着力推动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注入内涵发展“推动力”。一是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校长聘任制改革,引导校长专心教育教学、专心育人主业。如,庆阳市镇原县实施校长队伍去行政化聘任,设立每人每年近3万元的岗位津贴,加强履职考核,充分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探索建立“园区+走教”的乡村办学模式,变学生“走读”为教师“走教”,充分满足乡村学校对不同学科教师的实际需要。二是拓展学生发展通道。启动职普融通试点,指导全省29所普通高中试点中职班、43所中职学校试点建设高中班,积极拓展学生选择渠道和发展路径。2016年起,推动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将不少于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学校,确保城乡学生同等享受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三是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印发《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推进寄宿制学校活力校园建设方案》,整合资源充分激发“两类学校”办学活力,促进校舍“硬环境”和文化“软环境”同步提升,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学校。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学校共同体建设,建立办学集团462个、城乡学校共同体400个,大力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州教育局局长张小林赴东乡县、和政县督查指导控辍保学等教育重点工作

9月19日,州教育局局长张小林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东乡县、和政县部分乡镇和学校督查指导控辍保学等教育重点工作。督查组到锁南镇张王家村、乔文村、巴苏池村、张王村小学,听取村上控辍保学、“两后生”动员入学等工作汇报,查看了村上的台账资料,并到送教上门学生马录退家中进行了家访,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鼓励他们听从老师和家长的教导,不断提升生活自理能力,为家长减轻生活负担。

 

在和政县陈家集中学、梁家寺小学和梁家寺中学,张局长详细了解适龄学生报到情况,随机进教室抽查学生到校情况,查看了控辍保学、学生资助、“两后生”入学动员工作台账资料。最后,到学生宿舍、学校食堂、教师办公室和值班室,检查学生住宿、营养餐供应、教育教学质量、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张局长要求,控辍保学工作是脱贫攻坚考核验收的核心任务,要精准掌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动向,建立未入学学生台账,做到数据清、情况明,对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派出专人进行入户动员,积极联系公安、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劝返,确保不出现辍学现象;要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校园安全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足额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细化教育教学过程,补齐学科短板,提升薄弱学科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开展州级复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9月18日至21日,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复查组,对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复查。

 

9月18日,复查组主持召开了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州级复查汇报会。会上,永靖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永芳从义务教育基本情况、评估指标达标情况和主要做法三个方面汇报了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情况;复查组现场问询了相关问题,副组长王国平对复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分别召开了由县人大和政协委员代表、校长和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三个座谈会,认真听取了社会各界对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并查阅了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中31个二级指标对应的档案资料。

 

9月19日至20日,复查组分三个组深入16个乡镇,到永靖县太极中学、小岭中心小学、盐锅峡镇中心小学等3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了实地复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教学活动观察等方式,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和教育质量三个方面详细了解了永靖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指标达标情况。

 

9月21日,复查组召开了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州级复查反馈会。会上,复查组反馈了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评估指标达标情况,充分肯定了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做好问题整改、迎接省上评估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研究评估指标;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工作成效;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五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发展。永靖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永芳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