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做好民办幼儿园转型引导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秘书科 临夏州教育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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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仲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转型引导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夏州学前教育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学前教育提质扩优工程,持续推动实施《临夏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幼儿园内涵与品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五级结对帮扶体系,深入实施乡(镇)村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全州民办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于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缓解“入园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对推动教育公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社会对多元化教育需求具有深远的意义。

截至目前,全州现有幼儿园121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61所,民办幼儿园158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152所,营利性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96292名,其中公办园69093人、民办园29246人。

随着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每年下达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全州公办幼儿园不断增多,幼儿园学位逐年增加,导致民办幼儿园的生源逐渐减少,再加上生育高峰期的回落,全州出生率的逐年下降,民办幼儿园转型工作迫在眉睫。关于民办幼儿园转型开展托育服务,我们于2023年已着手引导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 联合制定印发了《临夏州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州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108号)、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州委发〔2022〕52号)精神,扎实推动全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并按照“临夏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2023年积极配合州卫健委,联合制定印发了《临夏州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不断增强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供给能力,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满足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整体推进托育机构与幼儿园协调发展,依托现有幼儿园资源开设托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增加托育服务,招收2-3岁幼儿,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模式,为全州托育服务的发展提供有力补充。据前期统计,全州部分民办幼儿园招收2.5-3岁婴幼儿开展托育服务,全州在园三岁以下幼儿503名。收费价格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不高于当地同等服务市场价格80%、且年收费不高于当年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150%的原则进行收费。二是积极配合州卫健委开展相关人员培训。配合州卫健委举办了全州托育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两期,培训民办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员及从业人员等共计3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参训教师的素质和专业技能,为幼儿园开展托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关于民办幼儿园转型老年人服务机构的建议,我们也会积极采纳,如果幼儿园有意愿开展此项服务,我们会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共同为民办幼儿园转型提供咨询和帮助,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引导全州民办幼儿园做好转型工作,按照省教育厅2025年工作要点中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稳妥开设托班”的目标要求,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鼓励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要求各县市教育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为民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的用水、用电、用气享受价格优惠提供便利。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稳妥开设托班,强化师资与服务质量,主动参加州卫健委每年开展的从业人员的培训,推动民办幼儿园提升托育服务能力。

二是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与资源整合。建立与卫健等部门协同机制,统筹规划托育资源。优化审批与备案流程,简化民办幼儿园托班备案程序,支持其通过调整业务范围或修改章程快速准入。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各县市通过广播电视及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和科学育儿理念,发布婴幼儿托育信息,提供相关工作指引,让家庭托育需求及时得到满足。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引导,努力化解托育服务供给性与需求性结构性矛盾,给予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指导,提升育儿水平,让孩子在一个良好的集体环境中生理、心理都能得到健康成长。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夏州教育局    0930-6214328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