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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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教基〔2024〕6号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厅直学校:

现将《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4月30日

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 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 “掐尖招生”等现象,严 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时间安排

2024年4月至9月底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三、重点任务

(一)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各地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各学段起始年级学位供给情况的监测,学位资源短缺的地区要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 综合运用新建改扩建、盘活挖潜存量资源等方式,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挖潜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扩充优质公办学位,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 求,全面排查本地区已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 义务教育要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 区,切实保障公平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鼓励各地实施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 子女、陇原人才子女、进藏干部子女、消防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各地要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机制,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重点整治和严肃查处对中小学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行为、与招生入学有关的乱收费行为、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和混合编班、中小学违规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国际班等行为。整治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传播虚假招生信息、违规组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等其他违规招生问题。

(四)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大的政策改革调整要提前召开必要的听证会、咨询会或吹风会,做到让老百姓“早知道”,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五)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确定榆中县、金川区、白银区、清水县、天祝县、高台县、崇信县、金塔县、镇原县、两当县、永靖县、迭部县12个县区试点使用“甘肃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市县现有招生平台要持续完善平台功能,优化工作流程,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不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推动逐步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缴费信息等入学信息集成办理,实现公安、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政务数据自动比对审核,加快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地各校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做好留守儿 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

四、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群众关 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省教育厅成立由基教处、学生处、监管处等有关处室、基础教育专家等组成的工作组,加强对各地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监管和工作指 导。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加强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实施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实效。

(二)细化工作安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抓紧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开展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部署年度招生工作,开展招生行为全过程检查,按照实施方案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对照检查表》(附件1),建立工作台账。

5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实施方案》和《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汇总表》 (附件2)。10月15日前,全面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总结材料。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 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宣传推广招生工作典型经验。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招生入学全过程监管,加强对招生期间问题频发、舆情较多地区和热点学校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抽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要登记汇总(附件3),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要在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提前公示本地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 “公民同招”政策要求。推进优质高中扩容提质和集团化办学, 鼓励有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增加招生计划,确保2024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比例不低于当年九年级毕业生人数的70%。完善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更好促 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联系人:董永福  0931-8283115  18919172817

邮  箱:sjytjjyc@163.com


附件:1.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对照检查表

      2.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汇总表

      3.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违规招生行为查处登记表

政策解读: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