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州教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本机关的机构简介、法定职责、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州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3.全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州教育局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
5.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6.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7.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政策规定和实施情况;
8.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9.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jyj/index.html)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西关路132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注:以上途径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办公室415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西关路132号;
邮编:731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2:30-18:00;
电话:0930-6214328;
传真:0930-6224951。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卫委,厅直学校:
现将《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教育厅
202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省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应对。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集团化办学学校以及事业单位办学学校要严格遵循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和混合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传播虚假招生信息、违规组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制度,开展招生项目评估,建立招生项目台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录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录取结果。全面清理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招生。数学、科技类等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要坚持不掐尖、重培养,原则上不得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挂钩,严禁随意突破招生范围。
(四)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2024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五)落实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
(六)强化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陇原人才子女、进藏干部子女、消防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各地要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市、县要在招生中明确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同校就读和长幼随学政策,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但不得含有在市、县范围自由择校的内容。
(七)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完善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加快推动使用“甘肃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2025年全省小学入学报名全面实现在线招生,同时推进兰州新区、皋兰县等15个县(市、区)试点使用“小升初”招生系统在线招生。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针对老年人、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群众等不熟悉在线操作的群体,要指定附近学校等帮办代办点,提供线下帮办代办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将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地方责任,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5月1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方案或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含专项行动要求)正式文件,10月15日前上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
(二)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主动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省教育厅统一向社会公布市县级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信息。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地方和热点学校的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地方和学校立行立改。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和预警,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各地要在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同时,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提前公示本地招生工作具体方案,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要求,不得违规掐尖招生。要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推进优质高中扩容提质和集团化办学,确保2025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比例不低于当年九年级毕业生人数的70%。持续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各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人工智能赋能甘肃高等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教育厅
2025 年 4 月 16 日
人工智能赋能甘肃高等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 (2024-2035 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精神,以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为引领,推动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化高等教育体系,加快甘肃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甘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 全面推进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先行区建设,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融入高等教育全要素、全过程,深化高等教育管理理念、教学范式、学习模式、评价方式创新变革。到 2027年,增设 20 个左右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升级改造 200个左右特色专业,建设 10 门左右省级人工智能通识课,人工智能通识课覆盖所有专业学生,建设 200 门左右省级智慧课程,探索建设人工智能特色型学院,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到 2035 年,形成“交叉融合、校企协同、区域联动” 的人工智能教育生态圈,高等教育服务甘肃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建成西部人工智能教育创新高地。
二、提升数智化管理服务效能
(一)构建高等教育大模型。依托高校及科技企业,加强甘肃教育数智中心建设,开发甘肃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大模型。汇聚省内高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立多模态高等教育数据库。根据甘肃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和高校特色开发子模型,集成大数据分析、教育智能体训练、教育管理与决策优化、智能助教助学、教学监测评估、产学研合作、职业技能评估认证等核心功能,通过高校管理者、师生使用反馈优化模型,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效能与管理决策水平。
(二)加强智慧校园建设。鼓励支持高校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校园网络、数据中心、云平台、物联网、安防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深化教学资源库、教学平台、教学工具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和利用,加强智能课堂、智能实验室、虚拟仿真实训平台等智能化教学场景创建和改造,推动教务、科研、学生、财务、人事、后勤、校园服务等管理系统及孪生校园 3D 可视化平台的智能化和便捷化。
三、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三)革新人才培养体系。主动适应人工智能行业产业发展对人才的新需求,转变人才培养理念,完善专业知识图谱和能力图谱建设,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人工智能时代下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核心素养,分层分类制定培养标准,重构人才培养模式、知识体系、专业体系和课程体系,完善基于目标导向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构建全新的人才培养体系。
(四)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增设人工智能学科专业,扩大人工智能领域硕博学位授权点。大力推进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强化人工智能促推传统专业升级改造,打造一批甘肃优势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的特色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采用辅修专业、微专业、 第二学士学位等形式,培养具备人工智能综合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五)构建人工智能课程体系。高校要积极构建“通识 +专业+交叉”三级人工智能课程体系,建设人工智能课程知识图谱和能力图谱。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加强学生人工智能伦理教育,培养人工智能思维方式,掌握人工智能基础性工具。面向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学生开好人工智能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提升学生专业创新能力与综合素养。面向其他专业开设“人工智能+”交叉课程,建设跨学科跨专业课程集群。加强智慧课程建设,推进课程跨校互选、学分互认。
(六)开发人工智能领域高质量教材。组织高校编写具有时代水平、具备前瞻性的人工智能通识教材。支持高校联合龙头企业开发体现人工智能领域学术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的高水平专业核心课教材,编写“人工智能+”交叉型高质量教材,积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设交互式、多模态、数字化系列新形态教材。鼓励高校建设人工智能相关优秀校本教材,在省级规划教材建设、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和教材奖申报中,对人工智能领域教材优先予以支持。
(七)重构实践教学新体系。优化高校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开发虚拟仿真实验实训课程和人工智能实践指导手册。 建强用好甘肃省高校实习实践数字化管理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实习进行全程监控和数据分析。打造智能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一批高水平虚拟仿真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开发智能实验系统,配备智能机器人、云计算集群等实验教学设备。深化产教融合,鼓励高校与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实验室、实习实践基地和人工智能产业学院,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选聘产业兼职教师,选派教师入企实践,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
四、深化人工智能助教助学改革
(八)打造教师教学新范式。构建人机协同的教学平台和教学环境,推动教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生成课程资源、教学内容和课件,设计 AR/VR 情景教学、数字人教师等 沉浸式互动课堂。引导教师合理利用智能备课系统、课堂行为分析系统、智能问答系统等智能辅助教学工具,开展备课、 作业批阅、答疑辅导等基础性教学工作。引导教师创新教学方法,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混合式教学、虚拟课堂等新型教学模式。
(九)改革学生学习模式。建设以学生为中心的智能化学习平台,开发智能学伴与智能助学系统,支持学生根据自身兴趣、能力和目标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进度,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智能选课、智能答疑、线上学习、人机交流互动等服务。推动高校积极建设“智慧学习空间”,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个性化学习资源,支持学生广泛开展项目式学习、跨学科协作学习与终身学习。
(十)建立智能化评价体系。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基于数据驱动的教学监测平台,探索开展院校、学科、专业、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的数字“ 画像”,定期输出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推动高校针对性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智能化评价工具,构建教师教学能力动态评价体系,融合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过程评价、学生评价、教学成效等多维度数据,实现从单一结果评价向“过程+成效”综合评价转型。 推动学生学业发展智能监测和心理健康监测等系统的开发应用,实现对学生学习全过程、就业成长过程和心理健康数据的记录分析,利用大数据动态分析学生学习行为与效果、成长过程与心理健康状态,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多维度、系统性、科学化评价。
五、提升全员数字素养与技能
(十一)增强数智领导力。支持高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实现校园精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水平。鼓励高校建设“教育 大数据决策平台”,整合教学、科研、管理等数据资源,分级构建“数据驾驶舱”,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资源分配优化建议、风险预警报告等,为高校资源配置、教学质量监控、风险评估等提供智能分析,支持高校精准决策。实施数智领导力工程,全面开展高校管理者数字化能力培训,提升高校 管理者数字化思维与战略决策能力。
(十二)提升教师数字素养。 实施甘肃“高校教师 AI 翼”行动,设置“通识能力—学科融合—技术创新”三级培 训体系,面向高校教师开展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培训。高校面向全体教师开展“AI+通识”培训,针对专业骨干教师开展“AI+专业”培训,加快推动教师队伍数字化转型。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同开发“AI+ 助手”工具,为教师教学提供课程、案例库、工具包等优质资源和 AI 辅助技术支持。鼓励支持高校优秀教师参与“AI+ 创新”工作坊,与人工智能企业联合开展常态化教研活动, 通过跨域联动、资源共享,系统性推进教师数字素养提升。
(十三)培养学生数字素养。高校要构建“基础能力— 创新应用—社会责任”全链条式学生数字素养培育体系,加快培养具备数据思维、数字工具驾驭力和数字伦理意识的新型人才。组织学生上好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数字化素养培训,提升学生的数据分析、信息检索、数字安全等基础数字素养。支持学生积极参与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项目和科研项目,推动高校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人 工智能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科研素养。加强学生的数字伦理与价值观教育,内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六、优化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
(十四)推动人工智能核心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高校完善人工智能科研实验环境,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将人工智能深度融入科学研究,推动科研范式变革。支持高校建设人工智能研究中心,聚焦类脑智能、 自主智能、混合智能、群体智能等领域,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原创性突破。鼓励省内高校积极参与甘肃高等研究院建设,校企联合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科研攻关。
(十五)建设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校整合计算机、数学、工程等学科资源,围绕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理论、 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和公共支撑平台等方面需求,建强人工智能相关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聚焦“人工智能+”交叉前沿技术科技攻关, 以服务国家地方重大发展战略为导向,深化科教融汇,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共建高水平人工智能协同创新中心。
七、深化数智赋能开放共享
(十六)加强高校协作共享。鼓励高校利用甘肃教育数智中心“云、网、存、数、算”一站式资源共享平台,拓展安宁五校联盟高校,强化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动省内高校与对口支援高校开展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结对共建, 联合开发课程资源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跨校共享。支持高校与支援单位共建人工智能实验室、实训基地、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设立人工智能联合创新基金,联合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定向选派“人工智能 +”专业领域的教师赴支援高校研修,推动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师生互访交流及硕博联合培养,夯实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储备。
(十七)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化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国外一流大学资源,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合作办学、学生联合培养与科技联合攻关。邀请人工智能领域全球知名学者来甘讲学,选派师生赴境外开展访学、参与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国际 会议等。实施“智慧课程出海”行动,在孔子学院、境外职教培训机构(培黎工坊)、国际中文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中统筹智慧和智能教育,打造国际中文、“ 中文+职业技能”数字 化课程,通过国内外优质课程平台,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全球共建共享。
八、组织保障
(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要切实发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领导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工作实施。明确高校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问题,结合基础条件实际,有序推进各项建设工作。高校要明确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
( 十九)加大政策支持,优化资源配置。高校要加大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对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及平台给予倾斜支持。整合省内算力资源,依托智教甘肃大模型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算力集约化调配。 构建校企共建机制,引入行业前沿技术资源,引进企业高端人才,选聘一批人工智能相关产业教授。面向重大战略需求, 强化高层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依托甘肃高等研究院、高校产业研究院等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探索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人工智能智库建设,为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 二十)强化技术保障,做好风险防控。高校要利用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做好学校算力资源、数据资源的网络 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打破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构建 AI 教育工具的评估与反馈机制,保障技术可控与风险可测。 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教育,明确人工智能在教育中的使用边界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循隐私保护原则,确保师生信息安全。
(二十一)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传 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的新进展和新成效。总结典型经验,遴选一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形成一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广泛宣传推广。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企业,定期举办人工智能学术会议,促进经验共享与资源对接。加强对高校人工智能重大科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甘肃省教育厅印发《人工智能赋能甘肃高等教育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甘教师〔2025〕4号
各市(州)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党校(行政学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科学技术局、文化和旅游局、政府外事办公室,兰州新区各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将《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
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施“凝心铸魂”工程,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实施高校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稳定建设党建示范校15个,标杆院系250个,样板支部500个,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开展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行动,推动高校实现5年一轮的“双带头人”“强国行”全覆盖。提高“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和留学归国教师”中的党员比例。改革完善“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工作机制。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把教师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引领。【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列出省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兰州新区、各高校负责落实(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学习。在师范生培养、教师发展全过程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课程和必修内容,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突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学习,强化甘肃悠久历史和红色文化教育传承。统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资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宣教研基地,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增进广大教师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将理论学习和学习培训成果运用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的首要指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全过程,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
二、实施“精神淬炼”工程,培育弘扬高尚师德
(三)加强师德考评。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贯穿资格准入、招聘引进、职称评聘、导师遴选、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教师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纳入各级各类教师聘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开展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切实压实师德师风建设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高校院(系)主要负责人责任。各级组织人事和教育部门要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与教育督导、重大人才工程评选、教育教学评估、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权点评估等挂钩,注重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
(四)突出规则意识。强化教师法治和纪律教育,将《宪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规定融入日常理论学习内容,系统化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教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提升教师依法规范执教能力。加强个人修养,注重自身职业形象,言行雅正。增强教师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意识,强化学术道德建设,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排查整治,加大警示教育、以案说教力度,深入纠治学术不端“疫病”,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学术造假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崇尚创新、追求真理的良好学术生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五)注重典型示范。全方位选树宣传优秀教师,在“陇人骄子”“最美人物”评选中加大优秀教师选树宣传力度。加强对新入职教师的培养指导,通过老带新等机制,引导新入职教师尽快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方法,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道德情操。用好教育家精神课程教材资源和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通过组织教师参加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锻炼等形式,强化榜样引领、事迹感召,激发教师涵养师德和教育家精神的内生动力。【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
(六)坚守师德底线。常态化开展“清朗净化”专项整治行动,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师德失范问题,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健全师德违规行为监测、核处、通报一体化处置机制,教育广大教师时刻自省自励。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教师队伍治理能力,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建立多元师德监督体系,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完善多方广泛参与的立体式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对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三、实施“提质培优”工程,着力提升专业素养
(七)办好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大力支持师范类院校“双一流”建设,在招生计划、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重点支持师范类院校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设施建设等。院校要加大对师范类专业的投入,经过3到5年的努力,每所师范类院校建设2-3个重点优势师范类专业、开设师范类专业的综合院校建设1-2个特色品牌师范类专业,争取实现师范类院校“双一流”突破。师范院校要建立数学、科技、工程类教育中心,加强师范生科技史教育,提高科普传播能力。支持省内综合类大学设立教师教育学院,开办师范类专业。加大财政保障投入,落实“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在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基础上提高30%以上”的经费保障政策,并健全动态增长机制。【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八)提升培养层次。以“国优计划”“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等国家项目为牵引,推进实施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等省级师资培养项目。逐步压缩师范教育专科层次培养规模,稳步提高本科层次培养质量,着力扩大研究生培养数量。支持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高校申报“国优计划”试点高校,建好教育教学“中小学实践基地”。支持高校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申报教育博士点。支持高校教师开展跨学科学习与研究。鼓励高校选派教师赴境外高水平大学研修培训。支持省属综合大学联合培养职业技术教育硕士、博士。加快市县教师发展基地建设。【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九)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强化高层次教师培养,为幼儿园、小学重点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中学教师培养逐步实现以研究生层次为主。鼓励中小学结合教育改革实际逐步提高教师招聘学历层次。推进实施乡村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乡村首席岗位教师计划。改革教师培训项目,做好教师培训经费保障,优先保障乡村教师校长精准培训,加强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培训。支持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综合类大学、企业等开展产教融合专技骨干人才培育。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吸引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从教。依托“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助推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建设,推进教师数字化素养能力提升。推动教师美育素养提升。【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十)统筹教师资源配置与管理。落实国家教师资格制度,依法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对新入职非师范专业教师加强岗前专业培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优化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应对人口发展新态势,因地制宜调整学校布局结构,推进中小学“县管校聘”,优化师资供给,适应小班化、个性化教学需要。加强思政、科学、体育、美育和心理健康等中小学学科教师补充。提质实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特岗计划等,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校严格按照规定比例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落实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和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推进实施职业教育“双百计划”。完善实施青年博士(教授)支援、高层次人才委托培养等帮扶行动,支持省属民族院校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十一)营造教师发展良好氛围。深化教师评价改革,倡导教育家办学,强化教书育人职责使命,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评价导向,建立学生、督导、同行、家长“四位一体”评价机制,坚决破除“五唯”。挖潜我省优质教育资源“接东济西”的区位优势,以“三区一院”建设为总领,以“双一流”突破工程和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为带动,在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一体化拔尖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过程中,将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等相融汇,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四、实施“利师沁心”工程,稳步提高综合保障服务能力
(十二)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和调整联动机制,巩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要求。加强高中、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津补贴补助等,落实社会保险等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教龄津贴标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课后服务工作待遇。实施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支持市级财政给予财力支持。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健全高校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向高层次人才密集高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较重的教师加大倾斜力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十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支持教师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依规实施教育管教,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教育惩戒规则、校规校纪等宣传解读,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坚决打击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行为,依法惩处对教师的诽谤、恶意炒作、污名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教师的不实信息及时澄清,严防负面舆情损害教师形象。认真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为各级各类教师、科研人员减负松绑。【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
五、实施“浸润奋进”工程,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十四)加强教师正向激励。按照国家和我省表彰奖励有关规定,开展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并向乡村教师倾斜。迭代升级新时代陇原“四名”教师培养工程,构建名师名校长进阶培育成长体系。支持校长教师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深入开展“光荣从教30年”教师纪念活动,隆重简朴开展教师入职、晋升、荣休等活动,注重尊师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十五)加强教师工作宣传。各级宣传、教育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宣传践行“卓苦为刃、筑教为先”甘肃教育精神,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平台,依托博物馆、展览馆和文化馆等,开展教育家精神专题宣传及主题展览,全方位弘扬中华民族师道传统。文艺生产创作部门推出更多讴歌优秀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文艺精品。围绕教育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各项要求,将弘扬教育家精神与甘肃“六大文化”传承交汇融合,依托“一带一路”高校联盟、孔子学院、培黎工坊、岐黄中医学院等,加强教育家精神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讲好中国教育家、陇原教育家故事。【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省政府外事办】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系统谋划,始终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七)强化经费编制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教师待遇保障政策。加强乡村教师保障,提高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盘活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存量,规范编制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
(十八)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扎实推动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到2027年,教育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到2035年,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之一。
政策解读:《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有关厅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 (2024—2035年)》,切实保障中小学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大力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坚持“五育并举”,将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件实事,作为事关强国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要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配齐配强体育教师,改善体育条件保障,多措并举增加学生综合锻炼时长,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聚焦时代要求和学生身心健康需要,不断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加强校园足球建设,建立完善教学、训练、 竞赛体系,切实提高学生体育锻炼质效,有效控制近视率、肥胖率,持续推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
二 、统筹优化活动安排。各校要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严禁以任何形式非全员参与的兴趣课程、社团活动等替代体育与健康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削减、挤占体育课程时间和校园体育活动。要切实提高大课间体育活动的针对性和质效性,面向全体学生有组织安排大课间活动内容,根据不同学段设置兴趣化、多样化、项目化活动,避免整齐划一高耗低效行为,确保学生运动负荷和练习密度。鼓励学校将其余课间活动时间延长至15分钟,引导学生走出教室,严禁“拖堂”“刷题”等方式挤占学生课间时间,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各中小学校全面落实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在不增加课时总量的前提下,推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课、高中学校每周3节体育课。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课、高中学校每周3节体育课。
三、拓展丰富形式内容。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段特点和学生身体条件设置体能课,球类、田径类、体操类、水上或冰雪类、 中华传统体育类或新兴体育类等特色体育活动课程。通过“体育课+大课间”“体育连堂课”增加体育活动强度与时长。因地制宜开发课间“微运动”,增设数字化、智能化活动区域。 要统筹推进课后延时服务、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俱乐部等体系化发展,积极培育“人人有项目、班班有队伍、月月有比赛”的校园体育文化,建立完善班级、年级、校级体育联赛机制。探索布置学生独立或与家人共同完成的体育家庭作业。 倡导开展“跑出健康”打卡活动,小学生每周跑步不少于4千米(1至3年级1千米),中学生每周跑步不少于1万米,从小培养体育运动习惯,让学生在体育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四 、全力提升活动质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作为评价学校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指导学校制定落实每天校园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2小时的实施方案。各校要积极普及和强化体育运动和健康意识,落实落细保障措施,指导各班级细化活动安排, 帮助学生制定个人运动计划,确保体育锻炼时长与成效,让每 个孩子至少掌握1至2项终身受用的体育运动技能。各地各校要将“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评价体系,作为教育督导重点,要多措并举指导评估中小学综合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甘肃省教育厅
2025年2月14日
为做好2024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确保考生顺利应考,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时间
10月26日和10月2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试准备
(一)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智能安检门和人工安检,考生除携带考试所用文具外,手机等通讯设备和随身物品暂存在考点指定区域,请考生积极配合。
(二)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并根据安检时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生凭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含考试通知单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前10天,所有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anseea.cn),点击进入“办事大厅”,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准考证打印”。
三、答题须知
(一)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橡皮、0.5mm黑色签字笔、三角板、圆规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二)严禁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领到试卷及答题卡后,应先检查试卷和答题卡的完整性,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等。考生必须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
(四)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范围内答题,答在试卷和超出答题卡规定范围均视为无效。选择题使用2B铅笔按要求填涂,非选择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mm黑色签字笔描清楚)。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胶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者,答卷无效。
(五)判断题答题要求:请考生严格按题干要求进行作答。如判断题在“选择题”部分的,请按题干要求“认为对的请对照题号将选项A涂黑,错误的将选项B涂黑”;如判断题在“非选择题”部分的,请按题干要求在答题卡上写清题号并作答,不得作为选择题进行填涂。
四、考试结束
请考生按考点统一要求,领取个人物品,避免拥挤,有序离开考点。
衷心祝愿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0月21日
政策解读: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厅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7号)安排,特制定《甘肃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7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