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依申请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临夏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及州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临夏州教育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临夏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全州教育年度统计报表;

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及考试通知;

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振兴临夏教育”“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养改善计划”栏目内

2.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jyj.linxia.gov.cn);

3.“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4.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临夏州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临夏州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jyj.linxia.gov.cn/)及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临夏州教育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临夏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或临夏回族自治州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目指引,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教育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自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大西关路4号
  联系电话:0930-6214328,传真号码: 0930-6224951

申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

电子信箱:lx4328@163.com
  邮政编码:   731100
  (二)提出申请  

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教育信息的申请人,可在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jyj.linxia.gov.cn/jyj/xxgk/ysqgk/ZXSQ/index.html  复制有效 ,在线提出申请。

1.申请人提出的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教育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教育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教育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教育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临夏州教育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后提交。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经临夏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机构申请表).doc
       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申请表).doc

州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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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条举措!

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79万,同比增加21万。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6条举措要求各地各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内容跟甘小教一起了解——

《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强化统筹部署、协同联动和高校责任,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通知》强调,大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两个100”要求,提升访企拓岗工作实效。推进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为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岗位信息。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深入开展“24365携手促就业精准服务”。充分发挥全国就指委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分行业分区域就业市场建设。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招聘推介力度,鼓励中小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

《通知》明确,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尽早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考和各类升学、职业资格考试,为毕业生争取更多求职时间。大力挖掘基层就业空间,继续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各地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畅通入伍绿色通道,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通知》要求,推进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把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修订完善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遴选打造一批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办好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强化就业实习实践,帮助学生增强就业能力、获取就业机会。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一对一”提供精准就业帮扶。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推进对口开展就业帮扶援助。

《通知》强调,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就业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破除单一评价导向,推动各地和高校全面提升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持续实施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引导高校及时优化调整学科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切实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就业安全稳定。认真落实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加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就业服务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按比例配备校级就业工作人员。大力开展就业总结宣传,推进就业政策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广泛宣传各地各高校和用人单位促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决定实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1.强化统筹部署。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就业促进机制。要按照“秋季校园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安排,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2.强化协同联动。各省级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分工合作、协同联动,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群体,争取更多岗位、资金、培训、服务等公共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倾斜。要牵头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3.强化高校责任。高校是做好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建立健全“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就业工作方案,分级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完善激励考评机制,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二、大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4.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各地各高校要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高校书记、校(院)长和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两个100”要求,有针对性拓展就业市场;二级院系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精准有效访企拓岗,足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上一年度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原则上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要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要通过访企拓岗深度了解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推动供需精准对接。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组织开展集中走访。

5.推进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开展招聘活动,提升每场校园招聘活动的实际效果。要结合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大力拓展岗位资源,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信息。支持院系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管理,认真审核校园招聘信息,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6.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功能,深入开展“24365携手促就业精准服务”,持续加强就业岗位的互联共享和精准推送。各省级和高校就业网在满足本地本校招聘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与平台共享更多岗位信息。各地各高校要组织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有求职意愿的毕业生及时注册使用平台,确保就业政策、资讯、岗位信息等实现精准有效推送。鼓励地方和高校依托平台联合举办专场招聘活动。

7.加强分行业分区域就业市场建设。汇聚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社会招聘机构等多方资源,着力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充分发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完善“分行业就指委+分行业协会”促就业工作机制,举办系列校企对接交流活动,加大力度建设分行业就业市场。深入开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搭建人才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就业与培养有机联动。

8.鼓励中小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本地相关部门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开发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各地各高校要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招聘推介力度,为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举办“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为中小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

9.支持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各地各高校要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创意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创业支持政策,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

三、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10.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各地要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资源,稳定并适度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动尽早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考和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进程,为高校毕业生求职留出充足时间。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办好第五季“国聘行动”。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11.大力挖掘基层就业空间。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支持各地围绕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扩大实施地方基层项目。鼓励各地健全支持激励体系,出台更多地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12.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高校毕业生征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各地教育部门要研制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退役后复学、升学、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四、推进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13.加强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将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推动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在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践等育人环节强化就业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主动投身艰苦地区、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开展基层就业卓越教师和毕业生推荐,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和系列宣讲活动。

14.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强化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修订完善课程教学要求。推动各高校以全覆盖、精准化、特色化为目标,将课程建设作为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给予学时学分保障。持续办好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提供丰富优质课程资源。遴选打造一批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养,打造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15.办好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各地各高校要办好省、校两级赛事,全面提升大赛的覆盖面和实效性。鼓励将大赛内容设计同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促进就业指导教师提升教学水平。鼓励将大赛与校园招聘和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深度融合,引入真实职场环境,结合企业招聘要求优化赛事安排,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

16.引导强化就业实习实践。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组织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积极参与就业实习实践。通过实习实践激发学生求职意愿、明确求职意向,帮助学生增强就业能力、获取就业机会。鼓励地方政府、用人单位与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协同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

17.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严格落实“三严禁”要求,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及时发布求职就业预警信息,帮助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联合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售卖协议、“黑职介”“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18.完善精准帮扶机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一人一档” “一人一策”建立帮扶工作台账,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实习。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帮扶和不断线服务。

19.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继续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各地和培训基地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持续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培训实效。鼓励各地各高校配套设立省级、校级项目,扩大培训覆盖面。支持将就业能力培训与指导咨询、心理疏导、岗位推荐等统筹推进。强化培训基地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试点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20.推进对口就业帮扶援助。鼓励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东部高校与西部高校、典型经验高校与基础薄弱高校结对开展就业帮扶,推动区域间、校际间就业经验交流、就业渠道互补、就业资源共享。加强区域统筹协调,调配更多岗位资源,为基础薄弱地区和高校提供就业帮扶援助。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作用,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有温度的就业服务。

六、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

21.加强就业数据监测。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机制。加强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就业监测工作质量、时效和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就业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分级开展就业工作核查,严格执行就业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22.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各地和高校破除单一评价导向,深化就业工作评价改革,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选树一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加强就业工作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推动各地和高校全面提升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就业工作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高校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提供支撑。

23.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评估、招生计划安排、就业工作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组织保障

24.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高校要切实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适时开展就业工作督促检查,推动逐级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就业安全稳定。教育部将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其实施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

25.充实就业工作机构和力量。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就业部门和服务机构工作力量,给予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高校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按照不低于毕业年度毕业生500:1的比例配备校级就业工作人员,鼓励在二级院系设立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

26.大力开展就业总结宣传。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各项促就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就业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要大力宣传各地各高校和用人单位促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开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教育部。

教育部

2023年12月1日

2023届临夏州籍毕业生,实名登记注册指南!
临夏州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1号)精神,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要求,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州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3年,我州将在以下8个县(市)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州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847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2名),聘期为3年。

(二)实施县(市)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二)招聘工作由州、县(市)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市)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实施由州上统筹安排、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县(市)负责制定发布《实施细则》、宣传报名、组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发布、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培训、上岗等工作。

(六)重点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音体美、英语、科学、劳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高等专科学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岗位具体学历、专业要求已经实施县(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详见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5.报考考生须为临夏州户籍。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为临夏州各县(市)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6.临夏州教育系统正式教职工(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低学段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低学段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须为小学及以上,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4.报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文科类笔试;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理科类笔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须参加音体美类笔试;报考英语、心理学、小学全科、劳动教育岗位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笔试。不按照要求参加对应类别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五、实施办法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及通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由县(市)报州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县(市)教育局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0: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要主动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县(市)的考务实施和考场安排工作。本次笔试原则上实行“裸考”,所需考试用品由各县(市)统一提供解决。州、县(市)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考场设置

在各县(市)分别设考点,考点原则上设在本县(市)标准化考场,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各县(市)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4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送州考务实施机构,经州上统一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市)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文理兼报的岗位在进行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时不区分报考类别,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市)根据全县(市)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州教育、人社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县(市)教育、人社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市)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不加试优先录取)。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州上在本州跨县(市)、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市)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市)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州上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县(市)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市)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由设岗县(市)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市)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附件3)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州教育局,经州上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发文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市)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各县(市)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县(市)财政负责补齐。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市)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实施县(市)负责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全面加强考务组织与管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监督、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成立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纪委监委、公安、机要保密、卫健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务日常事务和具体组织实施。

(二)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各县(市)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3年全州“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县(市)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县(市)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三)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市)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四)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

相关县(市)要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拖欠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县(市),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严格按照落实情况调整设岗名额。

本办法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市)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县(市)实施细则。县(市)《实施细则》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报州教育局审核备案。

八、资格审核地点

1.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203室(临夏市前河沿路6-104号浙临批发商城隔壁)

2.临夏县资格审核地点:临夏县教育局人秘股313室(临夏县韩集镇双城村光明社区主干道5号)

3.康乐县资格审核地点:康乐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康乐县附城镇永乐路1号)

4.永靖县资格审核地点:永靖县教育局一楼人秘股(永靖县刘家峡镇滨河花苑7号楼)

5.广河县资格审核地点:广河县教育局218办公室(广河县城关镇二号统办楼)

6.和政县资格审核地点:和政县教科局323办公室(和政县2号统办楼)

7.东乡县资格审核地点:东乡县教育局2号楼203人秘股(东乡县锁南镇东西大街)

8.积石山县资格审核地点:积石山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积石山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

九、咨询电话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主要以县(市)为主,广大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县(市)教育局。若遇到疑难问题,经县(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向州教育局汇报,州教育局请示省教育厅后统一答复。

1.临夏市教育局联系人:马晓静,联系电话:13909300259

2.临夏县教育局联系人:杨志彬,联系电话:15120560373

3.康乐县教育局联系人:马志海,联系电话:18909304056

4.永靖县教育局联系人:苏宗义,联系电话:15390613721

5.广河县教育局联系人:马俊磊,联系电话:13993042273

6.和政县教科局联系人:李  健,联系电话:18793088808

7.东乡县教育局联系人:马晓强,联系电话:18809300122

8.积石山县教育局联系人:刘至泰,联系电话:18393904911


附件1: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附件3:临夏州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网报须知
临夏州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线上审核程序考生操作指南

一、审核确认方式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提高资格审核工作效率,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夏考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确认全部采用线上审核确认方式进行,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930-6219937

二、线上审核确认流程

已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并提交审核,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选择“临夏考区”注册登录,按照提示拍照上传资格审核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先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再到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提交资料审核)。

(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

三、考生注册登录(考生扫码选择临夏考区进入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进注册登录。)

1、考生选择“临夏”考区,进入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

进入系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考生告知承诺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系统“登录”页。

未注册账号的考生,点击登录页的“还没有账号?点击注册”链接,进入注册页面,按页面上的要求填写注册信息。登录时,须输入证件号、密码,以及验证码

若忘记登录密码,可点击登录页的“忘记密码?”链接,重置密码。密码重置后,考生可复制新密码进行登录。

四、在校生上传资料流程

  1. 选择“在校生”              

  2. 上传“学籍验证码”

在校生必须提供学信网验证码,之后按照提示上传学生证(考生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本人及首页)或其他材料。

3.上传证明材料

1.需要上传学信网查询的学籍验证码

2.需要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在校学籍证明(公告附件)等其他图片证明材料

五、非在校生上传资料流程

1.选择“非在校生”           2.上传“学历验证码”

3.选择是否为“报考考区户籍 ”  4.上传证明材料

1.需要上传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验证码

2.需要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等其他图片证明材料。

3.上传临夏考区范围(户籍/居住证)证明材料

六、在线资格审核:

考生上传审核材料后,工作人员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进行反馈。

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中显示“审核通过”,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同步显示‘审核已通过’后及时完成缴费为报名完成。

审核不通过重新提交审核处理办法: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的信息错误,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信息正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的信息和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中的信息均有错误。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中显示“审核不通过”为审核失败,同步显示审核不通过原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显示“待审核”状态。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重新填报面试信息,而后在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中重新提交材料,务必按操作要求和先后顺序提交修改资料,否则无效。

例如:

①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②非专业三年级及 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信息正确,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中信息错误。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中显示“审核不通过”为审核失败,同步显示审核不通过原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显示“待审核”状态。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仅需在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中提交修改材料即可。

例如:

①资料不全,未上传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居住证正反面)、在校学籍证明等。

②资料模糊,需重新上传高清照片。

③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请按照公告要求标准上传证明材料。

七、审核结果

审核成功                  审核不通过

提示:请考生注意持续关注审核状态。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并随时登陆查看审核结果(若长时间处于待审核状态,请检查在教资面试资料审核程序中修改信息后,是否在教资报名系统中重新提交了报名信息)。

八、学信网学籍验证码查询方式

考生可访问学信网:https://my.chsi.com.cn按照图片提示获取

九、注意事项  

1.本次面试审核全部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请考生认真填写、校对报名信息,一旦确认缴费成功,将无法修改错误信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条件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照临夏州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http://jyj.linxia.gov.cn/)执行。

3.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中职学段中,文化课类考生(除心理健康教育目科)跟其他学段考生一样仍按所属考区报名,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类考生一律前往兰州考区网上报名,关注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公告进行确认,并在兰州参加面试。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中,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类、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类考生一律前往兰州考区网上报名,关注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公告进行确认,并在兰州参加面试。若考区填报错误,不予审核通过。

4.非在校生因学信网学籍验证码及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报名的拨打电话0930-6219937进行咨询。

临夏州教育局

2022年11月29日

关于临夏州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的补充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2022年秋季临夏州教育局将对2017年注册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进行第二轮全员注册,现将注册补充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以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建立严格准入、可进可出的教师管理机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二、注册范围
2017年注册的全州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公办教育机构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注册条件
申请定期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四、注册程序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近5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合格证明。
7.身心健康证明。
五、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阶段(2022.10.8—2022.10.20)学校统一组织本校符合注册条件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本网站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21:0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网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本人签字后向所在学校提交注册有关材料。
(二)学校现场确认(2022.10.21-2022.10.28)学校管理员对教师提交的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对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材料是否齐全。合格材料在网上给出确认意见(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confAdminLogin)。不合格材料要求补全材料并指定时间再次确认。确认后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合格材料上报教育局。
(三)初审阶段(2022.10.29—2022.11.11)各学校将申请人提交的定期注册申报材料按要求整理装袋,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及花名册按照教师管理权限,集中报送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确认点确认通过的注册申报材料和信息进行初审,在网上给出初审意见。
(四)申报材料复核阶段(2022.11.14—2022.11.25)州教育局结合各县市教育局初审结论对全州申请定期注册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并给出复核结论。
(五)申报材料终审阶段(2022.11.26—2022.12.8)省教育厅对全省注册申请进行终审,按照定期注册条件,给出“注册合格”、“注册不合格”或“暂缓注册”的终审结论,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各县市教育局和州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终审结论,对辖区内申请定期注册人员进行注册,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并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打印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制发的“定期注册贴”,粘贴至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
六、定期注册工作要求定期注册工作要求各位老师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定机构一律填写本人教师资格证上公章所体现的机构,注册机构填写编制所在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教师注册机构为临夏州教育局,请勿填错。注意每一位教师只能注册与本人现任教学段和现任教学科最相应的一本证书
严格依法注册,对在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注册的行为依法惩处。特此公告,请符合要求的老师按照规定时间按时网报,并将相关材料及时上交学校审核。未尽事宜请咨询各县市教育局及本学校管理员。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0930-6219937
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0930-6312398
临夏县教育局人秘股:0930-3222157
东乡县教育局人秘股:0930-6923003
永靖县教育局人秘股:0930-8832243
和政县教育局办公室:0930-5581361
康乐县教育局人事股:0930-4421366
广河县教育局师训股:0930-6922216
积石山县教育局人秘股:0930-7721245
临夏州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