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州教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本机关的机构简介、法定职责、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州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3.全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州教育局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
5.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6.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7.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政策规定和实施情况;
8.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9.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jyj/index.html)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西关路132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注:以上途径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办公室415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西关路132号;
邮编:731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2:30-18:00;
电话:0930-6214328;
传真:0930-6224951。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4365校园招聘服务”全国教育系统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积极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人才供需精准对接平台,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教育行业就业,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举办网上专场招聘活动。11月10日至12月31日,教育部依托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举办“全国教育系统2025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指导各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本地各级各类教师岗位需求变化,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教育单位集中发布招聘信息,预计提供岗位15万个。
举办教育行业线下招聘会。11月30日,在东北师范大学举办“全国高校2025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邀请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1000余家教育行业优质用人单位,与来自全国各地毕业生现场交流洽谈,预计提供岗位3万余个。活动现场同时设立“国优计划”“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等招聘专区,搭建人才供需精准对接平台,提高人岗适配度和招聘实效性。
开展就业宣传引导。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将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相结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教育引导更多毕业生努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本场全国教育系统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是教育部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开展2025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校园招聘月”的系列活动之一。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推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等系列专场招聘活动,积极搭建校企供需对接平台,为2025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岗位信息。
11月21日,2024年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在天津开幕。会议期间,举行了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平行会议。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国珍在平行会议上作了题为《立足产业面向未来 发展好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职业教育》的专家报告,全面推介甘肃职教经验。
张国珍指出,发展高质量的现代职业教育,已成为全球共识。我们把职业教育作为“扶技、扶智、扶志”的重要抓手,通过“职教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办法,助力甘肃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过打造“技能甘肃”,构建起契合区域发展实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用改革的思维重塑职业教育结构、推动增值赋能,走出一条经济欠发达省份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升级、助力教育开放大局的新路。
张国珍强调,发展好职业教育,基础在合理布局、核心在产教融合、根本在人才培养、关键在开放发展。甘肃突出“科学性”优化结构布局,建成国家第2个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通过“三同一协作”托管模式重塑了中高职一体化发展格局。甘肃突出“多元化”促进产教融合,借助国家级新区建设省级重点市域产教联合体,支持兰州交通大学参与组建国家第1个、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牵头组建国家第2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甘肃突出“一体化”提升育人质量,创新构建职业教育中高本“357”贯通人才培养模式,系统性搭建起学生阶梯式、螺旋式成长成才的通道。甘肃突出“品牌化”深化合作交流,打造特色鲜明的“培黎工坊”职教品牌,不断丰富“中文+外语+职业技能”教学资源,展现了职业教育开放发展的新作为。
据了解,2024年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以“创新赋能未来 技能塑造人生”为主题,吸引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余名政府官员、驻华使节、国际组织和院校代表参会,共同为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愿景。
11月14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对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熊继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何光彩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地区、各高校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强化政策保障、持续拓展岗位、推进就业育人、完善监测评价,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2025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1222万人,同比增加43万人。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使命和定位,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数量、专业结构提出的更高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形势和条件,树立新时代大教育观、大就业观,跳出教育看就业、立足全局看就业、着眼长远看就业,推动思想观念、工作重点、组织方式、评价机制转变,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全力促进2025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会议强调,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优化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加强就业质量评价反馈,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全面提质升级,促进人才供需适配。要进一步发挥政策引领效应,优化规范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加大市场化就业渠道拓展力度,开发更多基层就业岗位,深化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支持保障灵活就业和创新创业。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强化就业育人,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推动数字赋能服务,实施好“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做好困难群体精准帮扶。要进一步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数据监测核查,切实维护就业安全。要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要求,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力挖掘市场岗位新增长点,全力稳住公共部门岗位,有力引导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着力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要提升就业服务效能,做实离校前后服务衔接,做优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做好就业服务和人才引进统筹,健全服务支撑。要加大能力培养力度,强化求职能力训练,加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着力促进毕业生人岗相适。要维护就业合法权益,加强岗位信息审核,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切实防范就业风险。
会议强调,要以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契机,全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大力度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要加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优质企业培育,稳住市场化就业渠道。要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产业人才需求预测,为高校学科专业优化布局提供参考,推动人才供需精准对接。
河南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海洋大学、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一重集团作交流发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中央社会工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相关工作部署,推动高校与企业加强供需对接和人才交流,推进以科技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助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企业人才储备,9月28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在安徽省芜湖市联合举办2024年重点领域校企供需对接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突出三个特点:一是聚焦战略重点。围绕代表新质生产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领域遴选参会高校和企业,促进重点领域校企人才供需精准对接、提前适配。二是覆盖范围广泛。本次活动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举办,聚合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等各方面资源,参会单位覆盖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部属高校、省属高校、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和地方企业等多种类别,近400所高校、300家企业。三是活动类型丰富。本次活动以校企供需对接交流为主体,同步开展典型案例宣传、线上供需对接、行业专场分享、在芜企业参观、就业工作研讨等多场活动,有效服务重点领域及相关行业、区域发展。
此前,教育部于2021年启动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通过组织高校与企业围绕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习基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生涯规划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毕业生招聘等内容,开展深度合作,推动精准对接,将人才培养和供需匹配工作前移,创新校企合作育人模式。现已成功实施三期,累计2300余家用人单位与2000余所高校开展对接合作,完成项目立项4.5万余项,惠及620万学生。2024年7月第四期项目启动以来,得到用人单位广泛关注与积极响应,运行机制和项目设置不断优化,在总结前三期经验基础上,第四期项目在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升级,完善部省校三级管理机制,通过即申即办、动态审核,不断优化实施过程指导,完善闭环管理,更好地为项目双方提供便捷、即时、高效服务。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行业引领、校企协同的供需对接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有意向参与第四期项目对接的企业和高校,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按照要求开展接洽申报,培养和招聘更多创新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
一些大学陆续开学,同学们正在为新的学习生活做准备。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如何申请相关资助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适用于哪些不同学生群体?对此,教育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采访。
保障型资助和发展型资助并重
问: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计划等种类众多,大致可以分哪几个类型?各有什么侧重?哪些是入学前申请,哪些是入学后申请?
答: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制度健全,构建了“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政策体系,覆盖高等教育所有教育层次、培养单位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总的看,是保障型资助和发展型资助并重。其中,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立足“解决经济困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侧重“奖励优秀”;基层就业、服兵役国家资助和师范生公费教育等强化“就业引导”。
入学前,学生可通过当地县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西部的还可以向县级教育部门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入学时,如果没有筹齐学费,所有高校都开通了“绿色通道”,可以缓缴学费住宿费,先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予以资助。
入学后,可向学校提出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申请,学校评估其家庭经济情况,根据困难程度确定资助项目和标准。品学兼优的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毕业时,如果到基层单位就业,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问:相关奖学金、助学金等近年来发放情况如何?
答: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惠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等各阶段学生,涵盖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培养单位,民办高校学生、军队院校无军籍地方全日制学生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2023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项政策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生4529.63万人次,资助资金1854.38亿元。
聚焦学生各类型的资助需求
精准施策
问:不同群体应该分别申请哪一类资助?同一学生可不可以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奖助学金或计划?
答: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各类政策协同互补,聚焦学生各类型的资助需求精准施策,形成全周期、全过程、全方位资助保障格局。
主要服务以下几类学生群体:
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学校将统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如符合条件,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本科生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高职学生约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22%;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是学习优秀的学生。如符合条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范围,本科生约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高职学生约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3.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或已经退役的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符合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条件的,可享受相应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万元。
四是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万元。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
财政补贴
问:国家助学贷款分哪些类别?该如何申请?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还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1.6万元。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个人自付,贷款利率采用LPR减60个基点的优惠利率。国家助学贷款设置了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的还款期限,学生毕业后5年内还可享受还本宽限期,其间仅需偿还贷款利息,不需要偿还贷款本金。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暑期集中办理,学生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部分高校可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有需求,可在开学后通过培养单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问:如何咨询学生资助政策?
答:7月1日—9月15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及所有高校全面开通暑期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每天8:00—20:00提供资助政策咨询与帮助。教育部热线电话全面受理各类国家资助政策咨询与问题投诉,省级热线电话主要受理与地方高校资助措施、绿色通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有关的咨询,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热线电话主要受理与本校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内奖助学金等有关的咨询。有需要的学生可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查询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热线电话号码。
8月23日,省教育厅召开2024届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十次视频调度会,通报暑期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情况和开展成效,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进入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收官阶段,各高校要抢抓促就业最后时机,持续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要认真开展查漏补缺。落实“四个不断线”要求,对2024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帮扶,加力推进就业创业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二要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可信。按标准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三要全面总结2024届就业工作。对2024届高校毕业生工作全面复盘、细致分析,认真总结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召开2024届就业工作总结会和2025届就业启动会。四要开展毕业生跟踪调研。建立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及时优化调整学科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五要系统谋划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研判分析2025届毕业生就业形势,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系统谋划工作措施,争取做到早启动、早安排。
全省各高校就业工作分管领导、就业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