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依申请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临夏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及州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临夏州教育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临夏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全州教育年度统计报表;

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及考试通知;

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振兴临夏教育”“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养改善计划”栏目内

2.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jyj.linxia.gov.cn);

3.“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4.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临夏州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临夏州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jyj.linxia.gov.cn/)及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临夏州教育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临夏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或临夏回族自治州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目指引,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教育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自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大西关路4号
  联系电话:0930-6214328,传真号码: 0930-6224951

申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

电子信箱:lx4328@163.com
  邮政编码:   731100
  (二)提出申请  

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教育信息的申请人,可在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jyj.linxia.gov.cn/jyj/xxgk/ysqgk/ZXSQ/index.html  复制有效 ,在线提出申请。

1.申请人提出的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教育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教育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教育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教育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临夏州教育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后提交。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经临夏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机构申请表).doc
       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申请表).doc

州政府领导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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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教育局局长张小林赴东乡县、和政县督查指导控辍保学等教育重点工作

9月19日,州教育局局长张小林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东乡县、和政县部分乡镇和学校督查指导控辍保学等教育重点工作。督查组到锁南镇张王家村、乔文村、巴苏池村、张王村小学,听取村上控辍保学、“两后生”动员入学等工作汇报,查看了村上的台账资料,并到送教上门学生马录退家中进行了家访,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鼓励他们听从老师和家长的教导,不断提升生活自理能力,为家长减轻生活负担。

 

在和政县陈家集中学、梁家寺小学和梁家寺中学,张局长详细了解适龄学生报到情况,随机进教室抽查学生到校情况,查看了控辍保学、学生资助、“两后生”入学动员工作台账资料。最后,到学生宿舍、学校食堂、教师办公室和值班室,检查学生住宿、营养餐供应、教育教学质量、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张局长要求,控辍保学工作是脱贫攻坚考核验收的核心任务,要精准掌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动向,建立未入学学生台账,做到数据清、情况明,对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派出专人进行入户动员,积极联系公安、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劝返,确保不出现辍学现象;要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校园安全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足额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细化教育教学过程,补齐学科短板,提升薄弱学科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开展州级复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9月18日至21日,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复查组,对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复查。

 

9月18日,复查组主持召开了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州级复查汇报会。会上,永靖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永芳从义务教育基本情况、评估指标达标情况和主要做法三个方面汇报了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情况;复查组现场问询了相关问题,副组长王国平对复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分别召开了由县人大和政协委员代表、校长和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三个座谈会,认真听取了社会各界对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并查阅了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中31个二级指标对应的档案资料。

 

9月19日至20日,复查组分三个组深入16个乡镇,到永靖县太极中学、小岭中心小学、盐锅峡镇中心小学等3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了实地复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教学活动观察等方式,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和教育质量三个方面详细了解了永靖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指标达标情况。

 

9月21日,复查组召开了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州级复查反馈会。会上,复查组反馈了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评估指标达标情况,充分肯定了永靖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做好问题整改、迎接省上评估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研究评估指标;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工作成效;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五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发展。永靖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永芳作了表态发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义务教育是关系每个家庭的最大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聚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促进教育公平刻不容缓。近年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有力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和办学质量持续提升。但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教育资源均等化的步伐还有待加快。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持续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突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这个事关全局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加快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科学规划。围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根据人口流动变化趋势提前研判学位供需变化,坚持城乡并重,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巩固完善,提升质量。坚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与优化提升办学能力相结合,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更加注重学校办学质量提升。

省级统筹,有序推进。省级统筹相关资金和项目,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力度。地市和县级结合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主要目标。2021—2025年,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全国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进一步降低;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良好的育人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各地要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未达标学校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推动清洁取暖进校园和卫生厕所改造。改善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打造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乡村学校因地制宜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保障教育教学需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教育配套设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二)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各地要统筹兼顾城镇化进程和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求,完善区域内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引导学生合理流动。要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优化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满足城镇学生入学需求,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鼓励各地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拓展办学空间有困难的中心城区,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

(三)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各地要全面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经验,改善网络设施,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支持学校网络设施设备以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更加注重支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教学水平,推动线上教学开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根据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要求,配齐所需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建设好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不断提升教育设施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做好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作的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多渠道解决好教师基本住房,建设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加大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职称评定等要向中西部农村教师倾斜。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级责任。要按照“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中央统一部署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强目标考核,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省级要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对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市县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合作,主动协调,加快项目执行,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编制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布局和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城市建设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等重大规划的衔接,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对照重点任务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各地要牢固树立“节俭办教育”的理念,不得规划建设豪华学校。规划编制要合理可行,充分考虑当地财政可承受能力,分项目、分年度细化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省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在省域内各地规划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省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2021—2025)》,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三)切实保障经费。“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中央相关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增加省级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同时做好各渠道资金的统筹衔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地市和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项目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做好督导检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加强结果运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督,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采购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地要加大资金和项目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中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1年6月23日

临夏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按照《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州教基函〔2022〕40号)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州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

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以乡(镇)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各乡(镇)、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招生政策的具体实施,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各学校制定《招生简章》,确保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

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小学采取划片报名入学,初中采取划片和对口划拨入学相结合。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确定生源,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

(三)坚持全纳平等

严格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招生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优先保障入学。

(四)坚持公正公开

各学校要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社区和学校公示栏等宣传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以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学校班级规模,设立咨询、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家长监督、群众监督,力求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1.招生对象。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适龄随迁子女。

2.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县籍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二)初中阶段

我县2023年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在本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临夏县的初级中学就近读书。

(三)特殊教育学校

本县户籍符合特殊教育招生条件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三、招生办法

(一)划片招生

1.合理划定招生片区。2023年全县中小学招生以单校划片为主的方式,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在保障不新增大班额的情况下,确保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学。

2.确保入学材料真实有效。本县户籍适龄生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或租房)证明及其它必要材料,到划定片区内学校注册报名入学;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注册报名入学。各学校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适龄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学,不服从调配的,回原籍就读。

(二)政策性保障群体招生

1.保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3.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校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监护人在临夏县工作生活的农村适龄生,可在就近小学提出入学报名申请,经学校认定后入学。

四、招生范围划定

(一)小学

1.双城中心小学:以北塬路为界。招收北塬路以东阳光家苑一期、阳光家苑二期、藏商家苑、汇隆小区、万惠小区、盛和家苑、兴盛家园、滨河景苑、喜临特小区、乐民二期;姚川路以东、卧龙路以北别墅安置区、双城村。

2.姚川小学:以北塬路为界。招收北塬路以西双城新区、光明小区、乐民一期、三益锦苑、惠民嘉苑小区;姚川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别墅区、姚川村。

3.其他小学:按照户籍所属地和原招生范围,采取就近原则入学。

(二)初中

1.韩集初级中学:户籍在韩集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招生条件的其他乡镇学生(包括县城购房户、易地搬迁户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以下学校毕业的学生:韩集学区、回民小学、韩集小学。

2.漓水初级中学:户籍在尹集镇、新集镇、麻尼寺沟乡、掌子沟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以下学校毕业的学生:尹集学区、新集学区、麻尼寺沟学区、掌子沟学区、刁祁镇龙泉小学、榆林乡东沟小学、榆林乡全家岭小学、榆林乡榆丰小学、漫路乡张家湾小学、漫路乡麻莲小学、马集镇庙山小学、马集镇寨子小学、红台乡三大湾小学、红台乡王堡小学。

3.其他中学:按照户籍所在乡镇和原招生片区,采取就近原则入学。

五、招生顺序

学校根据招生范围,按招生范围内有户有房、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招生范围内无户有房、招生范围内无户无房(须有租房合同)的顺序审核证件依次招生录取。县外户籍务工随迁子女应有居住证或务工证明材料(含工商营业执照)。学校在录取第三、四顺序适龄生时,以购房或办理居住证等证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生录取。

六、招生流程

(一)预登记申请

监护人根据片区《学校招生简章》,持相应证明材料到招生片区学校进行个人信息预登记,不得到其他学校重复登记。

(二)现场审核

学校根据监护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料审核、类别认定和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

(三)招生入学

学校按招生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四)注册报名

适龄生根据学校入学报名通知或短信提示到片区学校报名注册。

七、工作保障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统筹区域规划,及早行动、克服困难、多措并举,全力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认真做好辖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不落一人、应入尽入。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督导、安全、人秘、教育等股室共同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保障全县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也须成立相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口、村(社区)、商住小区宣传栏内张贴招生宣传政策,把片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

(四)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强化学生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情况,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规定。招生工作结束后,小学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工作,初中要及时完成录取学生的信息核对和学籍招录工作。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坚决制止任何学校违规接收借读生,对违规跨区域招生、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规模的学校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五)加强控辍保学。各学校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省、州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家庭育人环境创设和小学毕业与初中招生无缝对接,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一个不落接受教育。

(六)强化执纪问责。县教育发展促进中心、纪检组、人秘股、督导室、教育股要加强对辖区各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违纪违规的学校或个人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责。对因风险评估不到位、问题化解不积极、推诿扯皮、招生矛盾上交而造成家长上访等事件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全县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七)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任何学校不得借招生之机,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零”收费。

2023年临夏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全力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临夏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临夏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精神和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的教育。切实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外来务工条件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入学原则。严禁违规跨片区招生,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二)免试就近原则。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片内学生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进行认定,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三)顺序录取原则。按照“临夏市户籍儿童”和“非临夏市户籍儿童”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四)严控“班额”原则。在全力保障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探索随迁子女空位入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杜绝“大班额”现象,保证入学儿童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五)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招生时间

小学招生时间: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13日-17日;网络审核时间为7月13日-18日;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9日-20日;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23日-25日。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初中招生时间:本市户籍学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生7月15日—16日在所属片区学校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到各自对口中学校门口看招生公告),临夏市户籍在外地读完小学欲到临夏市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于7月16日携带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到市二中、市三中、河州中学附属中学、枹罕中学就近报名。

四、招生条件和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条件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随迁适龄儿童。已注册新生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注册学籍。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适龄儿童幼儿园毕业证、接种卡、体检证明(临夏市妇幼保健院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片区学校报名注册。

2.招生办法

(1)城市小学:按房户一致、相对就近的原则以划定区域招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第一顺序:有户有房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区域内户口、区域内房产方可报名(若有分校以居住地为主),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7月12日(含)。烈士子女、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临夏州委州政府相关文件资料)等按国家有关照顾政策入学。第二顺序:有户无房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户籍上,父母亲需提供临夏市无房证明,若父母亲临夏市有住房,以住房就近学区入学原则。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第一顺序:有房无户儿童及父母亲户口不在临夏市,但父母亲在临夏市内有房产,报名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第二顺序:随迁子女(无房无户)随迁子女(无房无户)儿童父母亲需提供户口簿,由目前在临夏市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或到实际居住社区开具常住人口证明(入住日期)且到辖区派出所填注意见并盖章,按照小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审核点(见附件3)报名入学。

(2)农村小学:招收本行政村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邻近行政村学位紧张学校的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入学。3.招生方式适龄儿童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网络审核、现场审核、学校自主录取+统筹调配入学的流程,即:①网络入学申请: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夏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登录方式一:通过电脑打开电脑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s://zxxbm.lxs.gov.cn/ 进入web端临夏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登录方式二: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附件2)进入手机端临夏市义务教育阶段网络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片区学校。非临夏市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根据工作、生活方便,在入学申请系统上自主选择审核点,参加网络审核和现场审核。②网络审核:学校对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网络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后再提交的,监护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或重新选择片区学校提交,否则视为未进行网络入学申请。③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审核学校,由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保障优抚对象子女资格认定。④招生入学:学校按类别及类别内部次序进行顺序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出现学位供需矛盾,可由招生校提出调配意见并报教育局202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入学。非临夏市户籍适龄儿童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⑤注册报名: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二)初中招生

1.招生条件招收我市2023年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入学学生毕业证、体检证明(临夏市妇幼保健院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2.招生办法初中招生以“对口直升”为主。为严控“大班额”,根据往年惯例,新华小学、红园路小学、建国小学、逸夫小学、后古城小学、甘光小学、八坊小学、东关小学、师范附小等9所六年级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根据学位情况和家庭住址可自愿到第二中学、第三中学、河州中学附属中学、枹罕中学就读。第一中学:招收建国小学、东关小学、后古城小学、师范附小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新华小学、红园路小学户籍居住地位于解放路、团结路以东的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沿团结北路、团结路、解放路,以团结北路北口为起点,南龙世纪门为终点)。第二中学:招收前河沿小学、红园小学、西关小学、实验二小、木场小学、肖家小学、和平小学、树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第三中学:招收南龙学区、实验小学、折桥小学、苟家小学、九眼泉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河州中学附属中学(寄宿制):招收永红小学、马彦庄小学、罗家堡小学、铜匠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和有寄宿需求的我市六年级毕业学生。第五中学:招收甘光小学、八坊小学、逸夫小学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新华小学、红园路小学户籍居住地位于解放路、团结路以西的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沿团结北路、团结路、解放路,以团结北路北口为起点,南龙世纪门为终点)。枹罕中学:招收拜家小学、王坪小学、江牌小学、牟家小学、后杨小学、街子小学、石头洼小学、聂家小学、青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新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自主选择到河州中学附属中学、枹罕中学报名。

五、招生要求及政策保障

临夏市教育局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省州相关精神及本《方案》要求,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开展。各成员要深入学校,对学校的方案制定、招生宣传、资料审核、类别认定、入户核查、生源调配、疑难解决等招生工作的各环节进行全面指导,切实担负起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

(一)推进阳光招生。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具体的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录取名单等,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打造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保障入学权利。学校要积极接收持有延缓入学申请批复的超龄儿童及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儿童义务教育权利。

(三)坚持均衡编班。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在起始年级要均衡配备师资,探索名师、骨干教师等优质师资的走校教学,逐步优化均衡师资配备。

(四)严格学籍管理。新生注册登记后,各学校务必于9月10日前到教育局学生股注册学籍。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片区入学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加强执纪问责。教育局将在招生阶段派督察组进驻学校,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进行入学儿童的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建立完善签字备案和户籍、房产信息核实制度,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要及时发现和主动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避免因招生问题而引发舆情或群体性事件。学校的规范、平稳招生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处罚。同时联合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学托”“学贩”行动,共同维护招生秩序。

(六)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适龄儿童入学。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等按国家相关照顾政策入学,本单位(学校)教职工子女视为片区学生。

(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学校咨询电话保持畅通,各学校要设便民服务点安排教师为有困难家长提供指导帮助。

六、强化领导

成立临夏市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规范、监督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成立临夏市教育局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招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开展招生政策的宣传与咨询、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招生结果的公示、招生秩序维护与安全保卫、群众困难的答疑与解决、招生行为的监督与处理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学校在网络审核阶段,重点关注儿童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一致性、完整性,并做好片区内外儿童的甄别,临夏市户籍儿童和非临夏市户籍儿童(随迁子女)的甄别,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儿童监护人重新填写、按时提交;在现场审核阶段,则要重点关注儿童入学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如有需要还应通过房产、户籍部门进行核实),发现户籍、居住证、房产等方面问题,要现场更正,确保信息准确。

2.儿童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审核学校应第一时间依法报警,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视其情节对入学资格做出处理。3.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放弃在临夏市学校入学。4.在网络入学申请过程中,适龄儿童居住的小区、楼盘、平房(新建楼盘除外)若片区中无法找到的应及时反馈相关学校。


八、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临夏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322197

第一中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214937

第二中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3993091830、18093059921

第三中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3884002573

河州附属中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660391

第五中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8419289443

枹罕中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611881、13884035123

新华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8909306309

红园路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9993000344

风林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8919408858

北街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8909306309

建国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212459

逸夫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216304

后古城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216304

八坊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313596

东关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3993075883

师范附小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5393011902、5916387

甘光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5912588

五中小学部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8393029052

实验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3739300026

实验小学分校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3884002393

前河沿东路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3830124525

实验五小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5349300939

实验二小招生政策咨询电话:5915935、13689318956

实验三小招生政策咨询电话:5915001、13309309702

联合学区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5349300992

南龙学区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8109307117

枹罕学区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5349300909

西关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8919305553

红园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3519000350

前河沿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239958、15593042499、15025823682

树人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8794062671

新星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8794520480

和平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13399305628

附件:1.临夏市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3年小学入学申请网址及二维码

3.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随迁子女现场审核点一览表

临夏市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1

临夏市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副组长:市纪委主要领导、市委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房产局、各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招生工作宣传与舆论引导,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纪律,处理招生违纪问题。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招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指导、协调学校招生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公安、学校做好招生阶段社区、学校周边秩序维护及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并为非临夏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实地核查后由村、社区开具的常住人口证明(注明入住日期)加盖公章。市房产局:配合学校做好不动产及房产信息查询服务。市公安局:负责遏制因入学而产生的突击落户、空挂户行为,为小学招生提供户籍、居住证数据的审核,安排各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或为无居住证的人员到实际居住社区开具常住人口证明(注明入住日期)填注意见并盖章,开展招生阶段社区、学校周边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招生阶段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判、评估和处理。

附件2

2023年小学入学申请网址及二维码1.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手机端临夏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

 

2.打开电脑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s://zxxbm.lxs.gov.cn/ 进入web端临夏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

附件3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随迁子女现场审核点一览表

 

永靖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州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进一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临夏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局制定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各学校制定《招生简章》,确保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严格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和“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小学采取划片报名入学,初中采取划片和对口划拨入学相结合。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确定生源,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三)坚持全纳平等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招生时要重点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

(四)坚持公正公开原则

各学校对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家长需准备资料等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机会公平、过程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1.招生对象: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应依法注册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二)初中阶段

凡县内小学或户籍在本县的县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均可在县内初中报名。

三、招生办法

(一)划片招生

1.合理划定招生片区。2023年全县中小学招生以单校划片为主、双片区为辅的方式,属双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报名,确保不新增大班额。

2.确保入学材料真实有效。本县户籍适龄生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到划定片区内学校注册登记报名;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到对应片区学校注册登记报名。适龄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有失诚信的,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取消该校入学资格,由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学。

3.规范采集报名登记信息。各学校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可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政策性保障群体招生

1.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进藏干部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校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优先保障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必须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安排相应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3.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各学校要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各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小学阶段招生计划及范围

根据2023年摸底掌握的小学适龄儿童数据,结合各小学可提供学位情况,全县小学共下达招生计划112个班3285人,其中县城小学及大庄中心小学、中庄中心小学招生52个班2340人。各学校招生班额严禁超过45人。

(一)县城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

1.川北小学:一年级招生4个班,18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川西社区(川中路以北)、川北社区适龄儿童。咨询电话:孔老师13689313340。

2.四局小学:一年级招生8个班,36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川东社区、川西社区(川中路以南)、黄河路社区、水电四局和刘电厂的适龄儿童。咨询电话:范老师13830131875。

3.川南小学:一年级招生3个班,135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刘家峡村、黄河以南片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咨询电话:张老师13629301605。

4.黄河中学(小学部):一年级招生10个班,45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川南社区、罗川村及其他适龄儿童。咨询电话:张老师13884039802。

5.刘家峡镇大庄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2个班,9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大庄村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咨询电话:崔老师13993006303。

6.移民小学:一年级招生10个班,45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太极镇上古村、下古村及刘家峡镇古城社区、新东社区、新西社区的福门1-2号楼、福门水岸花城二期、锦绣嘉园、县医院安置楼小区适龄儿童。移民小学六年级学生整体到太极中学就读,所有任课教师随班继续任教,直至本级学生毕业,所有师生均由太极中学统一管理。咨询电话:王老师15120507875。

7.三峡中学(小学部):一年级招生11个班,495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新西社区(福门1-2号楼、福门水岸花城二期、锦绣嘉园、县医院安置楼小区除外)适龄儿童。咨询电话:罗老师13519006382。

8.刘化小学:一年级招生2个班,9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化工路社区、太极镇四沟村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咨询电话:豆老师13993069155。

9.太极镇中庄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2个班,9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太极镇中庄村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咨询电话:安老师13884024993。

(二)县城外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

县城外学校全纳招生本辖区适龄儿童。

五、初中阶段招生计划及范围

根据2023年小学毕业生情况,结合各初中可提供学位情况,全县初中下达招生计划46个班2300名学生。各初中招生以原毕业学校学籍为准,班额严禁超过50人。

1.刘家峡中学:七年级招生12个班,60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四局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居住在刘家峡镇黄河以南片学生除外)、川北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居住在刘家峡镇黄河以南片学生除外)、刘镇学区(城北小学除外)六年级毕业生;居住在刘家峡镇黄河以北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咨询电话:马老师13993085199。

2.黄河中学(初中部):七年级招生8个班,40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川南小学、四局小学(居住在刘家峡镇黄河以南片学生)、川北小学(居住在刘家峡镇黄河以南片学生)、刘家峡镇城北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小岭乡、红泉镇、王台镇、川城镇、杨塔乡等乡镇小学部分六年级毕业生;居住在刘家峡镇黄河以南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咨询电话:张老师13884039802。

3.太极中学:七年级招生16个班,80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太极学区六年级毕业生,太极镇上古村、下古村、刘家峡镇古城社区、新东社区、新西社区的福门1-2号楼、福门水岸花城二期、锦绣嘉园、县医院安置楼、县内三塬镇、岘塬镇、盐锅峡镇、西河镇、新寺乡、坪沟乡、关山乡、徐顶乡、陈井镇、三条岘乡等乡镇六年级毕业生,以及居住在古城新区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移民小学转到三峡中学的六年级毕业生,除三峡中学(初中部)片区外的学生全部到太极中学就读。咨询电话:孔老师13993085802。

4.三峡中学(初中部):七年级招生7个班,35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刘化小学、太极镇中庄中心小学(中庄村户籍)及刘家峡镇新西社区(福门1-2号楼、福门水岸花城二期、锦绣嘉园、县医院安置楼小区除外)、化工社区六年级毕业生。咨询电话:陈老师15293020526。

5.永靖回中:七年级招生3个班,150名学生,招生范围为王台镇、小岭乡、红泉镇、川城镇、杨塔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咨询电话:朱老师18794503719。

6.川城学校(初中部)暂停招生,八、九年级学生到黄河中学或回中就读。

六、招生顺序

学校按以下顺序审核证件和依次录取。录取第三、四、五、六顺序适龄生时,以购房或办理居住证等证件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1.招生范围内县内有户有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拥有片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有房产,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招生范围内县内有户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拥有片区内户籍,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户籍以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为准。

3.招生范围内县内无户有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内但不在片区内,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有房产,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4.招生范围内县内无户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内但不在片区内,在片区居住,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按照入住时间先后录取。

5.招生范围内县外无户有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外,但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6.招生范围内县外无户无房的适龄生。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外,在片区居住,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按照入住时间先后录取。

七、招生安排

招生采用预登记申请、资料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办法进行。

1.预登记及资格初审。8月7日-8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片区内学校办理预登记手续,不得到其他学校重复登记,学校进行资格初审。

2.资料审核。8月9日-11日,学校对监护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类别和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并按照招生顺序进行排序。

3.录取公布。8月12日-13日,学校按招生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生,由预登记学校向县教育局报备,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学,录取结束后,各学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报名注册。8月14日-15日,根据学校公布的录取名单,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