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临夏州教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临夏州教育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临夏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全州教育年度统计报表;
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及考试通知;
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将主要通过教育部、甘肃省政府网站、甘肃省教育厅网站、甘肃教育信息网公开、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临夏州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jyj.linxia.gov.cn/)开设临夏州教育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临夏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教育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自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大西关路4号
联系电话:0930-6214328,传真号码: 0930-6224951
电子信箱:lx4328@163.com
邮政编码: 731100
(二)提出申请
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教育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教育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教育门户网
(http://jyj.linxia.gov.cn/main/eduNewsDetail.action?articleId=fe7f7f81723a3a2701723a3a27f80000&columnId=fe7f7f8172303635017234ec35b70005&nowPageIndex=1)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教育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教育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教育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教育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临夏州教育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发至邮箱。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经临夏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一、编制起草依据
依据国家“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及2035现代化远景目标、《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甘肃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临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振兴教育事业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推动临夏教育快速发展,实现教育强州、人才强州的远景目标,更好地服务临夏经济社会发展,立足临夏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临夏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内容有四章。
第一章是发展基础和形势挑战。主要包括发展基础、形势挑战,从党的领导全面加强、立德树人有效落实、教育脱贫成效显著、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改革纵深推进、师资队伍持续强化、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合作交流广泛深入等8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概括总结,并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第二章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思路及主要目标。从编制规划遵循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对未来五年临夏州教育事业发展进行总体谋划布局,提出了奋斗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到2025年底,全州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全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创建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职普大体相当,各县市达到每10万人建成一所高中的要求,本科一批上线率力争到达30%以上,本科二批上线率力争达到70%以上。推进“技能甘肃”落地见效,逐步构建起“一县一校一中心”格局,实现州委“不让一个两后生没有一技之长流向社会”的要求。全州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到20%以上,幼儿园师生比达到1:20、小学师生比达到1:16、初中师生比达到1:11、普通高中师生比达到1:10,形成一支符合教育现代化要求的教师队伍。
第三章是主要任务。根据制定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提出未来五年要具体实施的主要工作任务,从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优化各类教育,创新教育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激发教师发展活力、统筹布局推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信息化水平,赋能教育智慧发展、加强合作交流,借鉴成功经验、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实施“十大重点项目”等9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论述,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全面完成各项规划指标和工作任务。
第四章是保障措施。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确保总体目标和各项指标全面高质量完成,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依法治教、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强化督导教研、营造良好氛围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临夏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规划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征求意见情况
为科学修订临夏州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州教育局自2021年上半年规划初稿编制完成后,先后多次征求了省教育厅和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局、州文旅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州直部门,各县市教育局及州直学校的意见建议,并在规划中进行了采纳和修改。
为进一步做好规划修订工作,州上邀请省内外五位教育专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王玉国,甘肃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原兰州市教育局局长、特级教师何泳忠,兰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教授陈怀录,兰州市教科所党委书记、中学高级教师魏子钧,兰州市西北中学党总支书记、中学高级教师瞿利业)赴我州具有代表性的临夏市、广河县、东乡县利用三天时间进行实地调研,对临夏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最后在临夏市召开了临夏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评审会,州委分管领导、州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党委分管领导、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教育局局长、州教育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根据评审会和专家意见并对照《甘肃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州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一、制定依据和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教育事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选拔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学校管理队伍,强力打造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名师团队,引领和带动全州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推动全州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一条。
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临夏名校长、临夏名班主任、临夏名师及本办法的适用范围。经州教育局会同有关方面选拔,经州评审委员会审定,报州政府命名,纳入州级管理。“三名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50名,其中临夏名校长10名、临夏名班主任20名、临夏名师20名。
第二章 评选条件 临夏名校长须具有先进的学校管理理念,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有系统研究,在教学改革、学校管理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在州内外有较高知名度,明确了须具备的6个条件;临夏名班主任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要求,明确了须具备的4个条件;临夏名师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和同行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一直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既定标准,明确了须具备的4个条件。
第三章 评选程序 “三名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州“三名人才”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
第四章 评选要求 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评选标准;严肃评选纪律。
第五章 考核管理 “三名人才”纳入临夏州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储备库,实行统一管理、跟踪考核、动态调整,每两年为一个管理期。明确了职责,实行年度考核和动态退出机制。
第六章 待遇 管理期考核合格的“三名人才”,按照绩效工资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奖励;设立工作室,定期组织参加学习考察、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优先推荐优秀人才等评优评奖,优先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章 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托起教育公平的底线
——我州《关于振兴教育事业的意见》解读之七
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我州《关于振兴教育事业的意见》解读之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