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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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州教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本机关的机构简介、法定职责、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州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3.全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州教育局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

5.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6.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7.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政策规定和实施情况;

8.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9.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jyj/index.html)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西关路132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注:以上途径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办公室415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西关路132号;

邮编:731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2:30-18:00;

电话:0930-6214328;

传真:0930-6224951。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附件: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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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印发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1.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关系学生切身利益,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教育部在2024年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决定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为推动专项行动在我省落实落地,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印发了《实施方案》。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省建设。

2.专项行动有哪些重点内容?

专项行动部署了七项重点任务。一是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和混合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传播虚假招生信息、违规组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三是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制度。全面清理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招生。四是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2024年出现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五是落实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六是强化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对烈士子女等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要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市、县要在招生中明确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同校就读和长幼随学政策。七是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完善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推进“线下只进一门”。2025年全省小学入学报名全面实现在线招生,同时推进兰州新区、皋兰县等15个县(市、区)试点使用“小升初”招生系统在线招生。

3.如何有效实施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提出了专项行动四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将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地方责任,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主动公开,省教育厅统一向社会公布市县级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信息。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四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来源:厅基教处

政策: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印发《人工智能赋能甘肃高等教育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要求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202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持续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助力教育教学深层次变革。当前,人工智能正在深刻重构教育生态,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的深度融合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全面推进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先行区建设,省教育厅制定了《人工智能赋能甘肃高等教育实施方案》,推动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加快甘肃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方案》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提升数智化管理服务效能、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人工智能助教助学改革、提升全员数字素养与技能、优化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深化数智赋能开放共享和组织保障等八个方面;确定了构建高等教育大模型、加强智慧校园建设、革新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构建人工智能课程体系、开发人工智能领域高质量教材、重构实践教学新体系、打造教师教学新范式、改革学生学习模式、建立智能化评价体系、增强数智领导力、提升教师数字素养、培养学生数字素养、推动人工智能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建设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平台、加强高校协作共享、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17项重点任务。

三、《实施方案》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了2027年和2035年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建设目标。到2027年,增设20个左右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升级改造200个左右特色专业,建设10门左右省级人工智能通识课,人工智能通识课覆盖所有专业学生,建设200门左右省级智慧课程,探索建设人工智能特色型学院,遴选一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形成一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到2035年,形成“交叉融合、校企协同、区域联动”的人工智能教育生态圈,高等教育服务甘肃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建成西部人工智能教育创新高地。

四、《实施方案》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着眼新理念引领,立足人才培养根本,聚焦人工智能在高校管理服务、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开放共享等方面的具体应用,切实助力高校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发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高校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构建校企共建机制,依托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探索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推进人工智能智库建设。三是强化技术保障,做好风险防控。做好算力资源、数据资源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构建AI教育工具的评估与反馈机制,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教育,确保师生信息安全。四是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发展氛围。广泛宣传推广“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和教学成果;定期举办人工智能学术会议,加强对高校人工智能重大科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高教处

政策: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人工智能赋能 甘肃高等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

2024年教师节前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弘扬教育家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作出全面系统部署。为深入贯彻《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省教育厅等13部门制定《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结合我省实际对抓好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落实举措措施和要求。

二、《若干措施》的目标任务

《若干措施》的目标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部署要求,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打造支撑教育强国、教育强省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若干措施》实施的重点工作

《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五大工程”。一是实施“凝心铸魂”工程,提出了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2项措施,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实施“精神淬炼”工程,提出了培育弘扬高尚师德的4项措施,加强师德考评,突出规则意识,注重典型示范,坚守师德底线。三是实施“提质培优”工程,提出了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的5项措施,办好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提升培养层次,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统筹教师资源配置与管理,营造教师发展良好氛围。四是实施“利师沁心”工程,提出了提高教师综合保障服务能力的2项措施,加强教师待遇保障,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五是实施“浸润奋进”工程,提出了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2项措施,加强教师正向激励,加强教师工作宣传。

四、《若干措施》的工作保障

《若干措施》对各地各校抓好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二是强化经费编制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教师待遇保障政策。三是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明确了到2027年和2035年的工作目标要求

政策:甘肃省教育厅等13部门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肃发文明确!每天体育活动不低于2小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有关要求,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通知》对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拓展活动内容、提升活动质效等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按照《通知》,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各中小学校全面落实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在不增加课时总量的前提下,推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课、高中学校每周3节体育课。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课、高中学校每周3节体育课,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将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件实事,作为事关强国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


要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配齐配强体育教师,改善体育条件保障,多措并举增加学生综合锻炼时长,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聚焦时代要求和学生身心健康需要,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加强校园足球建设,建立完善教学、训练、竞赛体系,切实提高学生体育锻炼质效,有效控制近视率、肥胖率。


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学生课间活动自由

《通知》指出,各校要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削减、挤占体育课程时间和校园体育活动。

面向全体学生有组织安排大课间活动内容,根据不同学段设置兴趣化、多样化、项目化活动,避免整齐划一高耗低效行为,确保学生运动负荷和练习密度。


鼓励学校将其余课间活动时间延长至15分钟,引导学生走出教室,严禁以“拖堂”“刷题”等方式挤占学生课间时间,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倡导因地制宜开展“微运动”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段特点和学生身体条件设置体能课,以及球类、田径类、体操类、水上或冰雪类、中华传统体育类或新兴体育类等特色体育活动课程。

通过“体育课+大课间”“体育连堂课”增加体育活动强度与时长,因地制宜开发课间“微运动”,增设数字化、智能化活动区域。



统筹推进课后延时服务、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俱乐部等体系化发展,积极培育“人人有项目、班班有队伍、月月有比赛”的校园体育文化,建立完善班级、年级、校级体育联赛机制。

探索布置学生独立或与家人共同完成的体育家庭作业,倡导开展“跑出健康”打卡活动,小学生每周跑步不少于4千米(1至3年级1千米),中学生每周跑步不少于1万米。


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作为评价学校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指导学校制定落实每天校园综合体育活动不低于2小时的实施方案。


各校要积极普及和强化体育运动和健康意识,落实落细保障措施,指导各班级细化活动安排,帮助学生制定个人运动计划,让每个孩子至少掌握1至2项终身受用的体育运动技能。


各地各校要将“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评价体系,作为教育督导重点,要多措并举指导评估中小学综合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来源:甘肃教育融媒体中心

政策:关于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的通知 


2024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解读
《甘肃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教育部办公厅于2024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7号),其中明确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通知要求,抓紧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细化负面清单,认真部署推进,指导地方采取有力措施,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到每所学校和每名书记、校长、教师身上。根据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二、《方案》整治重点和负面清单

本次的整治重点包括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三个方面问题。负面清单包括:政治上的错误言行、观点,校园安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违法违规行为;歧视侮辱学生,以及在防范校园欺凌中的失职和不当行为;节假日补课、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过量布置作业等增加学生负担的行为;用升学率、考试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以及随意调整或增减课程,挤占德体美劳课时等功利化行为;违规收费、克扣挤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违规选用教材教辅及指定购买图书资料等谋利行为。

三、《方案》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全省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得到进一步清理整治;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方案》实施的工作原则是:一是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三是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四是强化责任,力求实效。

四、《方案》的实施步骤

《方案》提出了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实施步骤。一是召开全省调度会议,部署推进措施。二是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三是开展交互督查调研,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四是总结评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制度。

五、《方案》的工作保障

《方案》要求各地健全工作制度,推动规范治理工作久久为功、常管长治,切实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作为基础教育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在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压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三是建立监督曝光机制。逐级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健全规范办学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健全公开透明监督体系。四是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遴选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基地校,有序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学书记、校(园)长跟岗研修,提升业务。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