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州教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本机关的机构简介、法定职责、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州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3.全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州教育局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
5.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6.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7.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政策规定和实施情况;
8.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9.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jyj/index.html)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西关路132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注:以上途径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办公室415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西关路132号;
邮编:731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2:30-18:00;
电话:0930-6214328;
传真:0930-6224951。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一、《方案》出台背景
教育部办公厅于2024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7号),其中明确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通知要求,抓紧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细化负面清单,认真部署推进,指导地方采取有力措施,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到每所学校和每名书记、校长、教师身上。根据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二、《方案》整治重点和负面清单
本次的整治重点包括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三个方面问题。负面清单包括:政治上的错误言行、观点,校园安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违法违规行为;歧视侮辱学生,以及在防范校园欺凌中的失职和不当行为;节假日补课、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过量布置作业等增加学生负担的行为;用升学率、考试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以及随意调整或增减课程,挤占德体美劳课时等功利化行为;违规收费、克扣挤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违规选用教材教辅及指定购买图书资料等谋利行为。
三、《方案》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全省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得到进一步清理整治;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方案》实施的工作原则是:一是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三是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四是强化责任,力求实效。
四、《方案》的实施步骤
《方案》提出了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实施步骤。一是召开全省调度会议,部署推进措施。二是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三是开展交互督查调研,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四是总结评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制度。
五、《方案》的工作保障
《方案》要求各地健全工作制度,推动规范治理工作久久为功、常管长治,切实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作为基础教育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在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压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三是建立监督曝光机制。逐级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健全规范办学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健全公开透明监督体系。四是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遴选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基地校,有序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学书记、校(园)长跟岗研修,提升业务。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同志就《通知》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1.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我省基础教育事业整体上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加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教育部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意见、指南等,对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在落实国家政策上都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加强了中小学校的管理,但是,就取得的成效来看,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三是目前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制约了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如有的学校违规补课、学生作息时间不合理、作业布置与批阅不规范等都成为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2.《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分五个方面共十二项具体内容。主要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四个方面对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作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也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好《通知》的职责作了强调。
3.《通知》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重点作了哪些要求?
答:《通知》强调了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落实公民同步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要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的相关要求,合理科学规范组织校内考试;要落实好关于作业管理的要求,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要充分保障学生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五个严禁”的要求,提高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质量。
4.《通知》中关于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行为重点作了哪些要求?
答:《通知》强调了普通高中学校2024年起要全面实行属地招生;要科学合理设置校内考试,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联考;要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早晨到校时间不早于7:4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30(寄宿制高中不晚于22:00);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中关于办学行为的相关要求。
5.如何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答:一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地要积极设立规范办学行为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办学行为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省教育厅将把群众反映的关于办学行为的问题线索及各地办理情况作为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对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办学行为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将逐级约谈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对违反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个人,取消各级各类评优选先资格,并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四是建立通报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通报机制,每年6月底、12月底前自下而上完成逐级通报。五是做好对家长和学生的解释工作。各地各校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通知》有关要求,做好家长、学生解释工作,与既往工作做法平稳衔接过渡。
6.下一步,该如何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答:一是督促指导各地各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持续做好规范化办学。二是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强化课后服务育人功能,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三是充分发挥各级教研机构主体作用和专业引领作用,聚焦一线教学中的难题,强化教研指导与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帮助教师提升教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四是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五是强化学生发展指导和生涯教育,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六是加快数字化赋能,全面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学生课后学习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各校要求真务实、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要将教师节有关活动安排及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寓教于学、寓教于做,让重大节庆的纪念意义入脑入心,让弘扬尊师的风尚入心见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报告庆祝教师节的重大活动安排,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人民群众关注支持,使活动成为极大激发教师奋进热情、充分弘扬社会尊师风尚的有效载体。要深入基层、下到一线开展走访慰问,关心全体教师的身体健康与工作生活,为教育家、老党员教师、老专家、优秀教师、乡村一线教师和家庭困难教师送去节日的温暖,让广大教师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学生与家长的尊重爱戴,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富有成就感、荣誉感、幸福感的节日。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在全国招募3443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
截至目前,已有广东、山东、湖北、安徽、云南等十余个省份发布了招募公告。如何报考?待遇如何?“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权威部门。
名额会向哪些毕业生倾斜?
“三支一扶”计划,是有关部门联合实施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示范项目,服务期为2年。
“按照近期我们会同财政部下发的通知,今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数量较去年增加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张文淼介绍。
根据通知,今年招募计划向脱贫地区、东北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倾斜。中央财政支持新疆、内蒙古、湖北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最多,均在2000人及以上;其次是宁夏、青海、甘肃、四川,均接近2000人。总体来看,招募计划重点投放中西部地区,将达到总量的84.3%。
记者注意到,为更好对接毕业生需求,今年各省发布“三支一扶”招募公告和组织考试的时间,较往年明显提前,部分省份实际招募人数也有所增加。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刘世明告诉记者:“结合广东省正在深入实施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在国家下达招募计划的基础上,广东省适当扩大了‘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规模,近年来每年招募3000名左右毕业生。”
从报考条件看,大部分省份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部分省份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纳入招募对象范围。针对支医人员招募难问题,湖北省报考支医岗位不限毕业年限,安徽、云南等省份支医类岗位将不设开考比例。
通知要求,各地合理设置招募条件,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降低开考比例。优先招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支医岗位向已参加规范化培训医学专业毕业生倾斜。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截至目前,全国有约10个省份已完成报名,正在抓紧组织考试,还有内蒙古、河南等8个省份将于近期陆续发布招募公告。根据安排,各地将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招募选拔工作,9月初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
基层岗位待遇和保障如何?
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具体包括哪些基层岗位?
按照通知,各地将着重开发基层事业发展急需紧缺岗位,拓展乡村建设助理、农技推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医疗卫生等服务岗位。从已发布的公告看,招募单位主要有乡镇人民政府、卫生院、农技站、水利站、中小学校等等。
“三支一扶”人员一般安排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各地将从中择优推荐担任基层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林)长助理、农业技术服务站(所)长助理、林场(站)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鼓励毕业生参与基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在推动基层研究解决发展实际问题中锻炼成长。
“我们镇今年将安排2到3个‘三支一扶’名额,都是支农岗位。随着乡村振兴步伐加快,基层工作技术性要求更高了,对干部素质也提出了新要求。很需要有想法、有热情的年轻人加入其中。”甘肃省皋兰县什川镇镇长刘义勇说。
通知明确,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培训8000人次;同时,各地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相应行业人才培训范围;鼓励其服务期间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并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据记者了解,2023年,全国共有115万人报考“三支一扶”计划,平均考录比达到26.3:1。
到基层服务保障如何?
“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转正后的工资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按照东部地区每人每年1.2万元、中部地区2.4万元、西部地区3万元(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4万元)和一次性安家费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021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4亿元,地方财政积极支持,动态调整“三支一扶”人员补助标准,多数省份人均年补助达6万元以上。此外,基层用人单位还会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
服务期满有何发展扶持政策?
2年服务期满后,有哪些措施支持毕业生发展?
据介绍,各地省级以下公务员考试拿出考录计划的10%左右,定向招录“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支一扶’人员经过2年锻炼,熟悉基层情况,掌握了一定的群众工作方法,留在基层能很快适应工作。我们促进期满人员流动发展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为他们扎根基层就业创业积极创造条件。2023年底,当年期满人员中约90%实现就业,约70%留在基层,为基层一线留住了急需青年人才。”张文淼说。
2021年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全国已选派12.17万名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记者了解到,各地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时,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不同,做法有所不同。安徽、甘肃等约10个省份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采用考察聘用方式,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直接留在原服务单位。
为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继续学习深造,政策规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今年通知也专门强调,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畅通基层服务单位留用渠道,多措并举促进“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成长成才。要求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鼓励国有企业基层单位优先招聘服务期满人员,自主就业创业时可享受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创业培训及孵化等。
政策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