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临夏州教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临夏州教育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临夏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全州教育年度统计报表;
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及考试通知;
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将主要通过教育部、甘肃省政府网站、甘肃省教育厅网站、甘肃教育信息网公开、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临夏州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jyj.linxia.gov.cn/)开设临夏州教育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临夏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教育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自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大西关路4号
联系电话:0930-6214328,传真号码: 0930-6224951
电子信箱:lx4328@163.com
邮政编码: 731100
(二)提出申请
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教育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教育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教育门户网
(http://jyj.linxia.gov.cn/main/eduNewsDetail.action?articleId=fe7f7f81723a3a2701723a3a27f80000&columnId=fe7f7f8172303635017234ec35b70005&nowPageIndex=1)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教育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教育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教育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教育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临夏州教育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发至邮箱。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经临夏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1号)精神,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要求,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州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3年,我州将在以下8个县(市)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州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847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2名),聘期为3年。
(二)实施县(市)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二)招聘工作由州、县(市)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市)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实施由州上统筹安排、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县(市)负责制定发布《实施细则》、宣传报名、组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发布、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培训、上岗等工作。
(六)重点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音体美、英语、科学、劳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高等专科学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岗位具体学历、专业要求已经实施县(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详见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5.报考考生须为临夏州户籍。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为临夏州各县(市)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6.临夏州教育系统正式教职工(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低学段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低学段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须为小学及以上,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4.报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文科类笔试;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理科类笔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须参加音体美类笔试;报考英语、心理学、小学全科、劳动教育岗位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笔试。不按照要求参加对应类别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五、实施办法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及通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由县(市)报州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县(市)教育局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0: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要主动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县(市)的考务实施和考场安排工作。本次笔试原则上实行“裸考”,所需考试用品由各县(市)统一提供解决。州、县(市)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考场设置
在各县(市)分别设考点,考点原则上设在本县(市)标准化考场,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各县(市)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4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送州考务实施机构,经州上统一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市)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文理兼报的岗位在进行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时不区分报考类别,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市)根据全县(市)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州教育、人社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县(市)教育、人社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市)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不加试优先录取)。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州上在本州跨县(市)、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市)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市)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州上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县(市)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市)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由设岗县(市)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市)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附件3)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州教育局,经州上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发文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市)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各县(市)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县(市)财政负责补齐。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市)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实施县(市)负责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全面加强考务组织与管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监督、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成立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纪委监委、公安、机要保密、卫健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务日常事务和具体组织实施。
(二)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各县(市)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3年全州“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县(市)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县(市)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三)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市)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四)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
相关县(市)要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拖欠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县(市),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严格按照落实情况调整设岗名额。
本办法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市)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县(市)实施细则。县(市)《实施细则》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报州教育局审核备案。
八、资格审核地点
1.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203室(临夏市前河沿路6-104号浙临批发商城隔壁)
2.临夏县资格审核地点:临夏县教育局人秘股313室(临夏县韩集镇双城村光明社区主干道5号)
3.康乐县资格审核地点:康乐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康乐县附城镇永乐路1号)
4.永靖县资格审核地点:永靖县教育局一楼人秘股(永靖县刘家峡镇滨河花苑7号楼)
5.广河县资格审核地点:广河县教育局218办公室(广河县城关镇二号统办楼)
6.和政县资格审核地点:和政县教科局323办公室(和政县2号统办楼)
7.东乡县资格审核地点:东乡县教育局2号楼203人秘股(东乡县锁南镇东西大街)
8.积石山县资格审核地点:积石山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积石山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
九、咨询电话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主要以县(市)为主,广大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县(市)教育局。若遇到疑难问题,经县(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向州教育局汇报,州教育局请示省教育厅后统一答复。
1.临夏市教育局联系人:马晓静,联系电话:13909300259
2.临夏县教育局联系人:杨志彬,联系电话:15120560373
3.康乐县教育局联系人:马志海,联系电话:18909304056
4.永靖县教育局联系人:苏宗义,联系电话:15390613721
5.广河县教育局联系人:马俊磊,联系电话:13993042273
6.和政县教科局联系人:李 健,联系电话:18793088808
7.东乡县教育局联系人:马晓强,联系电话:18809300122
8.积石山县教育局联系人:刘至泰,联系电话:18393904911
附件1:临夏州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3:临夏州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夏州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为巩固全州特殊教育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甘教基二〔2022〕5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以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为基本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原则,不断优化特殊教育功能布局,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增强特教队伍专业能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让残疾儿童少年获得公平、优质、温暖的教育,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州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探索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体系,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样,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师资建设有力推进,普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保障机制持续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特殊教育统筹规划和条件保障,加大政策、资金、项目向特殊教育倾斜力度,在普惠政策基础上给予特别扶持,补齐发展短板。
(二)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程度、不同年龄残疾儿童青少年的需要,科学评估、合理安置、分类施教。
(三)坚持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尊重残疾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做到因材施教,实现适宜发展,让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普通儿童青少年在融合环境中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成长进步。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适宜安置残疾儿童入学。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2.统筹做好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要以各县市为单位统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学校要安排专人作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业导师,负责联络协调评估、教育、康复、转衔等工作。到2025年实现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3.发挥特教学校骨干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服务能力。州特殊教育学校应具备招收所有障碍类型残疾学生的能力。在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学生教育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承担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附设特教班(点)的指导与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积极为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推动全州特殊教育学校内涵式发展。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应具备招收智力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学生的能力。鼓励支持20万人口以上且残疾儿童人数较多的县市建设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州特殊教育学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4.完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管理,提高送教质量。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5.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受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依托省级示范幼儿园等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招收更多残疾儿童入园。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班)或附属幼儿园,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将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建设项目纳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6.大力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积极探索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体系,实现州域内视力、听力障碍学生全部集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并积极争取中国残联“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助学资金支持。各县市残联要会同教育部门依托各类残疾人就业、培训、托养和残疾人之家等机构设立职业教育特教办学点,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条件、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7.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各县市考试招生机构要积极会同残联,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支持。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为残疾人实现终身学习提供条件。(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残联、临夏开放大学,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8.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推动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行残疾儿童可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康复、部分课程可到普通学校(园)随班学习(活动),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认真组织开展融合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创建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大力推进特殊教育综合改革。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以满足不同类别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残联、州特殊教育学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9.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鼓励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学校与儿童福利机构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10.促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各县市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单位要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州特殊教育学校要依托现有专任学科教师资源,大力开发优质的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通过利用国家、省、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为残疾学生、家长及教师在线学习提供支持和服务。(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州特殊教育学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11.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心关爱活动。积极联系和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儿童少年关心关爱活动。甄选优秀学生与残疾孩子“手拉手一对一”结对子,积极倡导尊重生命、包容接纳、平等友爱、互帮互助的融合发展理念,通过“结对关爱”、争取公益项目等为残疾儿童少年及其家庭提供专业精准服务,不断增强残疾儿童少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2.配足配齐特殊教育师资力量。各县市要进一步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班师比1:4的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并加强康复训练人员的配备。强化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含幼儿园)的师资配备,原则上招生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应当配备专职资源教师。资源教师要经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具有较丰富特殊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13.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将特殊教育教师纳入各级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训内容并单列,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平台,积极创设特殊教育名师工作室。通过送教、送培、集中研训等方式,对区域内特殊教育骨干教师进行传帮带和现场诊断、个性化指导。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教研活动和专项比赛,切实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技能。在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遴选和培养时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打造特殊教育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4.大力提升教师专业服务能力。按照教育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开设培训课程,逐步形成分级分类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各县市要对随班就读教师、特殊教育巡回指导和送教上门教师、儿童福利机构及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实行全员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各类特教教师专业服务能力。积极参加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优质课大赛,将随班就读教师纳入参赛范围,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州特殊教育学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15.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地位待遇。继续落实省上现行特殊教育教职工特教津贴政策。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适当倾斜。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表彰奖励等方面,应当对特殊教育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教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6.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支持力度,通过转移支付对县市给予支持,重点引导特殊教育薄弱环节提升。严格落实8%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政策,支持区域内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救助、资助。(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发改委、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17.推进信息协同共享。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协同,联合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数据互通机制,通过利用国家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监测系统,实现残疾儿童发现、筛查就诊、康复救助、就学情况等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确保残疾学生的“入学发现、信息上报、诊断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规范及时、科学专业,为融合教育区域资源配备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18.强化特殊教育教研。建立州、县市、校特殊教育教研体系,县级以上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引领。积极发挥康复、医学、特殊教育等专业人员和家庭、社区、社会相关团体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教育合力。州、县市教研机构根据全州特殊教研发展需要,每年安排专项课题,推动研究解决特殊教育发展中的瓶颈问题。(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19.支持社会力量办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特殊教育机构,加大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康复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积极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充分发挥当地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20.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抓紧编制本县市“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各县市要将特殊教育的发展提升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年度任务,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1.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专业指导,提升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民政部门要做好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救助,配合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教育有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评估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残联要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青少年有关信息,并将本部门的登记统计数据与教育部门共享,配合做好招生入学、送教上门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辅具配发和生活学习无障碍环境改造等。(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22.强化督导评估。各县市要广泛宣传国家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开展办学质量评价。将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县市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教提升计划”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临州教发〔2022〕57号
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临夏州教育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临夏州教育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清单》,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附件:临夏州教育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临夏州教育局
(此件主动公开)2022年11月9日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2年11月9日印发
临夏州教育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教育系统深入人心,根据《临夏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全州教育系统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志愿服务为抓手,整合学校现有资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校园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全州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建一支新时代文明实践助学支教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校园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教育宣讲活动,厚植爱党爱国情怀。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组织教育系统优秀党员代表、优秀教师代表、优秀中小学生等成立教育宣讲团,深入各县市开展校园巡讲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充分展示全州教育系统广大师生昂扬向上、奋发进取、团结拼搏的精神风貌,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同时,组织全州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州内博物馆、烈士纪念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临夏州旅游大通道等校外资源,在寒暑假、节假日持续开展“千校万生学党史、感党恩、明志向”红色研学、“千万师生走城乡、看变化、数家珍、爱家乡”“讲身边故事、话临夏变化”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提高思想认识,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认清红色文化的精神实质与现代价值体现及其地位作用,培育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牢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思想政治基础,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责任科室: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基础教育科)
(二)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实现教育资源共享。组建临夏州新时代助学支教志愿服务队,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党员等开展走基层活动,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感人的党员事迹送到农村学校,加强城乡教师的交流与沟通,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采取“文明实践+教学”的形式,通过“三名”人才开展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加大边远山区学校支教力度,使乡村孩子与城镇孩子同享优质教育资源。发挥教研人员职能作用,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及利用网络平台,持续开展网络教研、校本教研、问诊课堂等活动,增强文明实践的渗透力和感召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科室:办公室、职教成教科、教师发展科、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学前教育发展中心)
(三)开展送艺下乡活动,促进城乡结对共建。组织有音体美特长教师组成志愿服务队,并聘请州内外作家、书法、美术等协会、文艺团体,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书法、美术、舞蹈、跆拳道、航模等社团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助力“双减”政策落实。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进校园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建15所学校大型合唱团和7所学校管弦乐队,积极开展艺术展演、学生合唱艺术节、送艺下乡等活动,为农村学生送上精神食粮、文化大餐。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定期开展音乐、美术教育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师优质课评比等活动,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配合临夏州新时代文化文艺服务志愿服务队,共同做好花儿进校园、文化艺术周系列活动。(责任科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基础教育科、教育科学研究所)
(四)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根据各学段学生特点,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和其他社会资源,结合大中小学主题班(团、队)会、劳动实践、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公益劳动、志愿服务、学工学农等实践活动,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和诚实劳动意识,提升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培育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注重加强学生劳动的规范意识、创新精神、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的培养,紧盯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丰富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双师型”教师志愿服务和邀请州内各行业能工巧匠、技能大师、科技农林畜牧“土专家”,举办“大讲堂”“劳动技能培训”等校内外活动,使学生熟练掌握一定劳动技能,提升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责任科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职教成教科)
(五)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广泛开展以青少年学生和管理干部普法教育为重点,以提高师生法律素养为目标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全校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加大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建立社会资助制度,完善社会资助体系,开展助学帮困活动,在全面落实“15年免费教育”和“营养餐计划”的基础上,精准落实“学前教育保教资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大学生路费”“省内高职院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课本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政策,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责任科室:安全办、基础教科、职教成教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夏州教育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局党组各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教成教科、教师发展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教育党工委办公室、教育科学研究所、安全管理办公室、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责任科室结合科室工作,统筹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助学支教志愿服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临夏州教育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助学支教志愿服务队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的引领作用,创新宣传模式,以先进典型、感染故事和群众关心话题为切入点,加大教育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铸牢学校育人主阵地,弘扬校园主旋律,传递校园正能量,在全州教育系统形成人人参与新时代文明志愿活动的舆论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坚持把志愿者作为主体力量,充分利用学校文化宣传阵地,开展形式丰富的文明实践活动,临夏州教育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助学支教志愿服务队全年集中服务不少于12次(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各责任科室要严格对照《临夏州教育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清单》(附后),按照确定的开展时间,高质量完成志愿服务工作,要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对有创新、有特色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宣传推广,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临夏州教育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清单(印发稿)(1).xlsx
关于上报《临夏州教育系统新时代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报告.pdf
临州教学管发〔2022〕13号
临夏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夏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临夏中学、临夏回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充分利用学籍管理平台动态监管全州在校学生实时信息,提高学籍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致(2018年修订)》及《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办法》,结合我州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学籍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全面、全程记录着学生的成长经历,涉及学校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学籍信息了解每一个学校、甚至每一个学生的实时动态,为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经费发放、贫困生资助、营养餐发放、综合素质评价等各种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信息。提升学籍系统数据质量是一项长期、艰巨、细致的工作,各县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州文件的规定,严格规范学籍业务办理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各县市、各学校要把学籍管理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认真遴选责任心强、业务水平好、政策把握准确的人员担任学籍管理员,坚持专人专岗的原则,学籍管理员负责保管县级教育系统、学校系统账号,必须定期登录系统对学籍信息进行维护,有异动学籍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异动操作流程,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完成,期间学籍管理工作出现问题,由操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各县市、各学校要科学核定学籍管理员工作量,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考虑相关因素后适当予以倾斜。
(二)加大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督查力度
各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肩负起学籍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2018年修订)》内容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限要求内完成相应的学籍异动流程,同时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不得以学籍问题设置障碍,确保学籍管理工作阳光、公平、规范运行。如有学校违反学籍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负面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市教育局要定期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学生学籍管理“人籍一致”专项督查,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新生学籍信息建立完善是学籍管理平台运行的根本,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完整程度、准确程度,直接影响着学籍管理平台数据质量和今后的学籍管理。各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和学籍信息、档案建立工作。
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县市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对小学一年级新生进行学籍注册。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由学生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家长送学生入学。
全州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严格按照《临夏州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临州教基发〔2022〕12号)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严格执行“计划外不招一名学生、计划外不建一个学籍”的原则。各高中学校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高一新生的学籍注册工作,并将《新生学籍注册审批表》(见附件)及《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注册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州教育局学管中心进行审核。州教育局将审核后的材料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批、注册、下发学籍辅号,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招生调档工作,由学校和县市教育局在9月30日前完成。各高中学校在学生报到时,要严格审核学生信息,确保报到学生与录取学生信息一致,如个别信息出现错误时,由学生中考报名所在县市教育局出具信息更正的便函进行更正,高中学校按更正后的学籍信息进行注册,各高中学校上报学籍注册数据时,一并上报信息更正函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普通高中新生未按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学校从学生入学之日起 1 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参照《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进行整理、收集和归档。
三、进一步完善学籍变动管理工作
高质量的学籍信息是发挥学籍管理系统作用、精准实施有关政策的重要前提,应用学籍管理系统,实时动态更新学籍数据,才能有力支撑教育管理与决策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认真做好学籍关键信息变更、学籍异动、学生毕业与结业等工作,提升学籍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一)严格做好学籍信息核查工作
1.各县市学籍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对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比对,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实际户籍信息为准,及时更新和完善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生关键信息。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提交关键信息变更审核时需上传户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要求上传照片为图像规整清晰完整,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核并退回处理。
2.各高中学生国网和省网学籍信息由州教育局学管中心每学期比对两次,并将比对结果反馈给各县市,要求各学校积极配合,及时处理问题学籍,确保学籍信息准确。
3.中小学在校学生实际就读年级必须与学籍一致,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开学学生学籍注册完成后必须立即着手开展学籍核查工作,确保各年级学生学籍信息与学生关键信息完全一致。
(二)严格做好学籍异动审核工作
1.学生申请转学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需上传转出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普通高中学生跨省、省内转学由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对于同意接收的,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上传转出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需转入、转出学校校长签字转学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和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学生转学业务应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转学:初始年级和毕业年级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跨年级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同一城市城区内或本县范围内不予转学;职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就读。
2.学生申请休、复学时,办理流程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执行,坚决杜绝跨学期休学,学校在学生申请休、复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休学材料并由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完结。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单次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因病需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特别强调初三和高三年级学生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休学。
3.普通高中学生办理退学时,参照《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可予以退学,由学校留存学生退学申请、报告等材料,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申请退学时将学生退学申请、报告全部按照附件格式上传,凡退学、除名的学生,一律不得复学。
附件:临夏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夏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临夏州教育局
2022年8月25日
临州教电发〔2022〕7号
关于印发《全省教育信息化现场会精神及我州贯彻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
现将《全省教育信息化现场会精神及我州贯彻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州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
全省教育信息化现场会精神及我州贯彻意见
6月21-22日,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小林带队赴陇南市参加全省教育信息化现场会议,同时随全省观摩团对武都区东江初中、武都区城关小学、武都区幼儿园进行了实地参观学习,详细询问学习陇南市中小学信息化管理、“三个课堂”和平板教学应用等情况。现将会况及下一步贯彻落实计划汇报如下:
一、会议情况
(一)全省教育信息化会议精神
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十三五”以来教育信息化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教育信息化改革发展任务。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雷朝滋,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海燕视频讲话,陇南市委书记张柯兵致辞,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国珍主持会议。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省内各高校校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市州教育局局长、电教馆负责人,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高校设立分会场。
雷朝滋指出,教育数字化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甘肃教育信息化工作提出了“两点希望”(一是希望甘肃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深入参与到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中;二是希望甘肃在教育信息化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书写好教育数字转型和数字教育发展的新篇章);王海燕厅长对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全面总结梳理,强调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要围绕“七新”(新理念、新基建、新平台、新应用、新治理、新能力、新安全)奋力开展,按照“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的原则,深入推动全领域、全要素、全流程、全业务的数字化意识、数字化思维和数字化应用,加快建设以数字化为支撑的甘肃高质量教育新体系;张国珍副厅长作了题为《甘肃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思考》的工作报告,从甘肃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未来发展的思考等方面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教育数字化工作推进方向、推进目标提出了战略思考。
(二)观摩学校基本情况及主要特色
1、武都区东江初中:现有教职工127人,其中高级教师13人,一级教师49人,二级教师65人,学生近1900人,设36个教学班,78%的学生为留守儿童,父母长期缺位,导致孩子腼腆、缺乏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以及深度思考能力。
特色亮点:东江初中课堂改革经历三个阶段:一是引入信息化、提质增效;二是学习模仿,邯郸学步,遍访名校(学习四川乐山市名校,经过一年的教师跟岗学习、班主任实地参训、师生课堂实践、“借班上课”,把信息化工具熟练应用到教育教学);三是内化吸收,创新模式,构建文化(大数据通过对习题精准分析,反馈学情,能够做到精准释疑)。通过课改,将“自导式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移动终端、网络课程、智慧平台”等组合应用,构建了以“互联网+课堂”为特征的“智慧融课堂,创生促成长”教学育人新生态。融创课堂,让老师从知识的灌输者成为资源的管理者、流程的引导者和学习情景营造者,让学生从知识的被动接受者成为知识的合伙人和问题的解决者,激发着学生的探索欲望,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力,变得更加勇敢、坚强。通过课改,东江初中教育教学质量从陇南市第147名一跃成为武都区第一、陇南市第11名。
2.武都区城关小学:现有教职工160人,学生近3078人,共58个教学班。
特色亮点:一是安装了智慧门禁系统,供师生出入校园的时间与体温数据,达到防疫和考核的双重目的;二是所有教室配备了电子班牌,实现了学生及教师的签到打卡;三是云平台建设至学校(智慧校园),大数据平台给学校管理层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撑,平台的深度应用实现了教师100%的线上备课,学校内安装监控摄像头140个(标准化考场61个),实现了校园监控的全覆盖;四是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学校开设音乐、舞蹈、沙画、麦秸画(它和剪纸、布贴一样是一种剪贴艺术。利用麦秸自然光泽和抢撕成丝的特性,经烫色或染用经过:“熏、蒸、漂、刮、推、烫、以及剪、刻、编、绘”等多道工序,一般不着色,根据需要进行剪裁和粘贴而成)等课程,并且通过设备记录学生每一道工序,切实提高了课后服务质量;五是形成“小组合作+平板教学”的智慧教学,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为课堂提供了有力保障;六是采取线下线上结合的教研模式,为农村教师搭建多种形式的研修共同体,积极开展城区教师与农村教师的线上教研,全方位立体化推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3.武都区幼儿园:现有教职工80人,学生近700人,开设大、中、小教学班共18个。
特色亮点:一是学校引入幼教云平台,通过平台实现了家园共育,家长通过幼教云APP能够看到孩子在园的营养膳食和一日活动,长情的陪伴见证着孩子的成长;二是独特的办学思路,学校秉承“涵育品质 启蒙生命”的办园宗旨,主张“和真教育 生活育人”的办学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是开设创客教室和科学探究室,让幼儿们感受“互联网+教育”带来的创新和乐趣;四是通过智慧云平台与民办园和乡镇附属园开展线上教研培训,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全面提高了民办园和乡镇附属园教育教学水平;五是实现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化建设,有力提升了园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方位实现了视频监控、全程监控、智能抓拍、精准监管;六是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充分利用楼梯、走廊等空间将环境和园本课程深度融合在一起,并且通过幼儿园门口显示屏将信息化建设数据动态投放,实现了园所动态开放,包括孩子在园的一日生活和园所开展的特色活动直播等。
二、全州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州委州政府坚持把教育发展作为优先发展决策部署,借助各类教育项目建设,聚力发展“三通两平台”建设,逐年夯实教育信息化基础,改善信息化教学环境,基本实现了全州中小学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和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信息化资源服务得到广泛普及、教师教学综合素养得到全面提升,使全州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显著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化装备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少到多、从多到精。过去,仅靠黑板、录像机、卫星等电教设备的应用,如今,发展到精品录播教室、多媒体教室、电子白板一体机、智能黑板等设备广泛应用于教学之中,夯实了中小学基础信息化硬件和网络设施基础。目前,全州所有中小学已全部接入互联网,中小学(含教学点)出口带宽均100M及以上、中小学(含教学点)拥有多媒体教室达到全覆盖。
(二)“三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建成“宽带网络校校通”的中小学为1193所,实现中小学网络全覆盖;“优质资源班班通”教室达到18,009个,占教学班教室数的81%;“网络学习人人通”空间已注册教师达到22005名,占专任教师数的88%;已注册学生达到215530名。全州中小学配备计算机68054台,生机比为6:1,录播教室739间。
(三)优质资源覆盖面显著扩大。为进一步加快全州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2020年投资470万元(中央福利彩票基金会捐赠项目)建成临夏智慧教育云平台(州级),州级顶层规划设计,分级筹措县(市)级建设经费,统一模块同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搭建完成了“一朵云(借用天翼云),一张网(教育信息网)、一个平台(教育智慧云平台),一键登录(管理员、师生、家长)”的临夏智慧教育云平台,集同步课堂、平安校园、远程巡课、远程培训、数字校园五大系统等功能于一体的“集中化、网络化、专业化、智能化”的教育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实现了云、网、端共建共享融合模式。
(四)教师信息素养得到全面提升。通过国培、省培、州培、县培等培训,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技能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得到了提升,信息化手段教研工作广泛开展于教师之间、信息化设备广泛应用于课堂之间。
(五)制定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州教育信息化实施意见》、《临夏州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临夏州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标准》《临夏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临夏州“1+N”同步互动课堂建设标准》《临夏州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标杆县评估办法》等建设应用制度,有效地推进全州教育信息化建设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师生资源应用能力逐步增强。为了解决优质资源匮乏,利用各种渠道为师生提供优质资源服务。一是在临夏州智慧教育云平台部署了50万条优质资源和300万条题库系统;二是与陕西师范大学合作,提供了小学学科教学通用500G的优质资源;三是与企业合作,引进了从小学到高中适用的“百度智慧课堂”智能备课系统、《最美课本》、情系远山课程库、“希望在线”平台资源、“K12教育智库”网络资源、厦门优雅创新教育资源、济南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优质资源平台和课程资源;四是推广应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资源,提供了从防疫教育、品德教育、课程学习、生命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经典阅读、研学教育、影视等方面的数字资源,供师生自主选择使用。
三、全州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短板和制约瓶颈
由于受自然、历史、经济等原因,全州教育信息化发展起步较晚,但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教育信息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国家及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师生对教育信息化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当前还面临诸多的短板和制约瓶颈,主要表现在:
(一)组织保障方面。各级教育部门对教育信息化赋能作用的认识还有待深化,运用教育信息化手段推进教育发展的意识不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仍不够深入,信息化管理在教育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服务中的作用尚未形成,县市统筹中小学网络资费、统筹中小学设备运用维护经费、县级设备采购资金、教师信息化培训经费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二)硬件建设方面。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装备有待强化管理应用,基础装备有待更新和升级,城乡教育信息化设备配置不均衡,存在长期不使用或因教学设备更新缓慢,设备配备不足,专业设备维护人员缺少,基础网络带宽不够,运维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教学需求。
(三)软件应用方面。国家智慧教育云平台的应用不平衡,县级智慧教育云平台有待再完善升级,中小学信息化应用能力仍有不足,数字校园建成率较低;资源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四)应用方面。各级各类学校经常用堂堂用人人用“三个课堂”应用率不高,平安校园、远程巡课未充分发挥作用,教育教学信息化管理成效不明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仍不够深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亟待提高,以信息化赋能助推临夏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未显现。
四、我州贯彻意见
(一)推进基础环境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一是建设教育专网。计划建设州县市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构成的临夏教育专网,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高效支撑各类信息化应用。二是建设数字校园。升级迭代数字化教学设备,实现中小学及幼儿园平安校园、远程巡课监控设备的优化及全覆盖,安装远程培训系统;平台应用下沉到校园,根据不同场景完善创新各类软硬件设施,围绕家校共育构建教育教学数字化新环境。
(二)优化数字资源供给能力,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一是丰富区域优质资源。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汇聚各级各类学校名师资源,遴选精品课程,引导教师广泛使用区域优质资源。二是加大外部资源引入。引导各县市加大地方特色资源、新型资源等各类数字资源的引进应用,建立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机制,鼓励并提供多元化资源供给新格局。
(三)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助力“双减”政策落地。一是推进“互联网+”教学。各县市试点应用新型数字终端,学习陇南市“小组合作+平板教学”的智慧教学模式,建立云端课堂,实现教学决策数据化,评价反馈即时化,交流互动立体化,逐步形成学生课堂评价体系及精准化教学,深化“三个课堂”应用,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推进“互联网+”教研。利用远程培训系统,实现城区与乡镇学校教师在线教研,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三是推进“互联网+”评价。建立三个评价系统(学生成长评价系统、教师发展管理系统、学校质量分析监测评价系统),通过日常数据采集、大数据分析形成学生、教师、学校精准化分析报告,为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四)改革教育机制体制,推进信息化队伍建设。一是重构教育管理机制体制。修订完善全州教育系统激励机制、职称评定、评优选先、管理制度等办法,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快速提升,实现临夏教育质量弯道超车;二是加大教育信息化应用推进力度。成立信息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州县级教育信息化应用骨干团队和运维队伍,全力落实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三是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信息化素养。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指南〉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国培、省培、州培等专项培训,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培训,完成全州中小学(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整校教师能力培训,基本实现 “三提升一全面”(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的总体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