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依申请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临夏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及州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临夏州教育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临夏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全州教育年度统计报表;

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及考试通知;

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振兴临夏教育”“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养改善计划”栏目内

2.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jyj.linxia.gov.cn);

3.“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4.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临夏州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临夏州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jyj.linxia.gov.cn/)及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临夏州教育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临夏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或临夏回族自治州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目指引,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教育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自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大西关路4号
  联系电话:0930-6214328,传真号码: 0930-6224951

申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

电子信箱:lx4328@163.com
  邮政编码:   731100
  (二)提出申请  

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教育信息的申请人,可在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jyj.linxia.gov.cn/jyj/xxgk/ysqgk/ZXSQ/index.html  复制有效 ,在线提出申请。

1.申请人提出的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教育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教育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教育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教育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临夏州教育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后提交。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经临夏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机构申请表).doc
       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申请表).doc

州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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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全州高中教师教学技能(优质课)大赛评奖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临中、回中:

为推动临夏州教育系统“三抓三促”行动取得实效,激励教师努力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州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全州教师教学技能(优质课)大赛暨观摩研讨活动的通知》(临州教研发〔2023〕2号),结合甘肃省中小学“千校万师”赛课活动,在县校级初赛的基础上,州教育局于11月6日至11月24日分别在永靖县、广河县、临夏县、康乐县和临夏回民中学举办了全州高中教师教学技能(优质课)大赛暨观摩研讨活动。此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首次覆盖高中学段全学科,共有315名高中学科教师和指导教师参赛。根据临州教研发〔2023〕2号文件中“一、二、三等奖评奖比例3:5:2”的规定,依照参赛教师评比名次,确定各学科授课教师和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本次教学技能大赛中,州教育局从高中各学科特聘了105名评委,对参赛选手进行了点评指导,决定对105名评委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现予以公布。

附件1:高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名单

附件2:高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评课指导奖获奖名单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临州教研发【2023】15号 2023年高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评奖结果通知.pdf

临夏州教育局关于命名临夏市第十六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为“甘肃省一类幼儿园”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扩大全州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发挥好一类园在区域内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州幼儿园整体水平提升。在幼儿园创建自评、县市教育局复评申报的基础上,临夏州教育局组成评估小组于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本着公平公正、指标量化、评分客观、定性准确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集中反馈等方式,对各县市上报的10所幼儿园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打分,在综合考虑评估达标、区域带动、布局结构、促进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经评估组量化评分,10月25日提交州教育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决定命名临夏市第十六幼儿园、和政县嘉庚实验幼儿园、和政县幼儿园、和政县马集幼儿园、永靖县盐锅峡镇中心幼儿园、康乐县景古幼儿园、广河县第三幼儿园、东乡县鹭岛幼儿园8所为“甘肃省一类幼儿园”,并予以挂牌。

各县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省级一类园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带动各级各类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促进本县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全州省级一类幼儿园要继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学前教育相关法规,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牢固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成长观,坚决防止“超规模”、“大班额”、“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省级一类园在先进办园理念、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师资队伍建设、保育教育研究、区域帮扶带动及家园共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区域内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推动全州幼儿园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积极贡献。

附:甘肃省一类幼儿园名单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一类幼儿园名单

临夏市第十六幼儿园

和政县嘉庚实验幼儿园

和政县幼儿园

和政县马集幼儿园

永靖县盐锅峡镇中心幼儿园

康乐县景古幼儿园

广河县第三幼儿园

东乡县鹭岛幼儿园



文件下载:12号临夏州教育局关于命名临夏市第十六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为“甘肃省一类幼儿园”的通知.pdf

关于解聘李发刚、白宗清同志职务的通知

中共临夏中学委员会:

经中共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党组会议2023年10月25日研究,决定,解聘:

李发刚的临夏中学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白宗清的临夏中学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党组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临州教党组发〔2023〕55号-关于解聘李发刚、白宗清同志职务的通知.pdf

关于公布临夏州学校文化建设第一批示范校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

为认真落实《临夏州学校文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整体提升临夏州学校文化建设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州教育局于2023年10月组织人员对第一批35所学校文化建设试点校进行了评估验收,最终有33所试点学校通过验收,确定为临夏州学校文化建设第一批示范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同时希望各示范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促进学校内涵式、特色化发展,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临夏州学校文化建设第一批示范校名单.pdf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年11月3日

文件下载:临州教研发【2023】14号关于公布临夏州学校文化建设第一批示范校的通知 .pdf 

关于公布创建临夏州2023年“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语委、教育局、州直各学校:

根据临夏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临夏州2023年“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临州语办发〔2023〕21号)要求,经各申报学校自评、各县(市)语委办初评,州语委办复评,现将创建临夏州2023年“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结果及反馈意见通知如下。

此次创建工作中,共有 59 所学校申报临夏州“新时代语言

文字示范校”,有53所学校通过评估,其中26所学校评估结果为优秀,27所学校评估结果为合格。评估成绩优秀和合格学校名单见附件。

附件:临夏州2023年“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反馈意见

临夏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夏州“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

反馈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语委安排部署和州语委、州教育局《关于开展州级“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临夏州教育局、临夏州语委委派四个评估组于2023年8月31日至9月11日,对临夏市等八县市及临夏中学开展州级“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进行了州级评估验收。

在学校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评估组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照《甘肃省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环境、查阅资料和访谈问卷等形式,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评估。评估组先后听取了59所学校创建“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校园环境,共查阅档案资料1062盒,分别召开了师生座谈会,发放问卷1180余份,随机访谈718余人(次),随机听课236节,涉及各年级不同学科。经评估专家认真分析汇总,达成共识,并形成以下反馈意见。

一、亮点及成效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各受评学校均重视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充分认识到了学校是推广普通话的主要阵地,把说普通话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保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长期有效进行,各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靠实责任,分工协作,形成了语言文字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建章立制,保障有力

各受评学校建立健全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在培养目标和常规管理中明确规定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将“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纳入教师的业务考核中,并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做到了从常规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落实,形成了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为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长期有效地开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形成了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

(三)活动丰富,彰显特色

为了提高广大师生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各校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与语言文字有关的活动,如书香时刻、诗词大会、绘本阅读、读书月、国旗下演讲、书法比赛、校园广播、手抄报评比、“书香临夏”“新时代好少年”主题读书征文朗诵演讲、经典诵读等活动,既丰富了校文化生活,又提高了师生普通话和规范字的运用水平。使校园充满了浓郁的书香气,对中华优秀文化的普及和推广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四)营造氛围,特色鲜明

此次参评的各园、校都营造了比较浓厚的语言文字宣传氛围。进入幼儿园、学校,都能看到宣传栏、永久性宣传标语、楼道文化墙等诸多语言文字宣传阵地,张贴了很多师生共同制作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每层楼道都有不同的设计形式,注重文化传承与语言文字工作相结合。

(五)经费支持,保障有力

各受评学校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营造宣传氛围,制作档案资料,用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语言文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强化意识,率先垂范

各受评学校教师通过积极参与“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提高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自觉意识,在课堂教学、教案备写、作业批阅中进一步规范用语用字,给学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榜样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评估组对照评估标准认为,接受评估的各县市及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部分学校对《甘肃省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研读不够透彻,档案中部分资料缺失,归类不够准确。缺乏过程性印证资料的收集,内容不够详实,档案资料和其他材料中存在未编页码、排版不规范、层级序号和标点符号使用不够规范的现象。希望进一步充实、完善档案,加强实效性。

(二)部分学校对服务社会大局,面向社会、家长开展推普宣传重视不够,对家庭社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打造全社会规范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品牌标杆的认知水平及工作导向有待提升。

(三)部分学校教职工对语言文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知晓度不高,语文基本功不够扎实,师生均存在汉字和拼音书写不规范,拼音注音不正确、不会分词连写以及常用汉字混淆的现象,部分学校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规定等级,希望学校加强对师生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语言文字功底,加强语文素养。

(四)通过对环境的查看,学校制度牌,宣传栏文字内容缺乏严谨性,格式、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有一点到底,无标点符号等现象,手书体、繁体字书法作品缺副牌的现象。有些校园内没有看到有关语言文字宣传的大型永久性的标语牌,希望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同时,植入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

三、希望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市一定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从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高质量发展、提升学校品位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努力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浓厚氛围。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一项学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渗透在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形成将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学习语言,生活语言的良好氛围,深入宣传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要持续发挥好学校主阵地作用。

三是要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学校品位。开展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是加快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长远发展的实际,根据各县市各学校的特点,准确领会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活动的精神实质,深刻把握评价指标体系内涵,不断完善相应的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要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纵深推进县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认真总结学校推普经验,全面夯实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把看点变为亮点,让亮点连成一片,全面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一步研读《甘肃省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紧扣得分点,查漏补缺,充实完善,科学分类,精准归档。使校园语言文字工作整体上台阶,上层次,上水平。要进一步拓展空间,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注意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拓展延伸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对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创设更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评估成绩优秀及合格学校名单

序号

受评单位名称

基础分

加分

总分

等级

1

临夏市四家嘴小学

91.4

2

93.4

优秀

2

临夏中学

89.5

3

92.5

优秀

3

永靖县太极中学

89.4

3

92.4

优秀

4

康乐一中

88.9

3

91.9

优秀

5

和政县新集学校

89.8

2

91.8

优秀

6

广河县三甲集中学

90.7

1

91.7

优秀

7

临夏市第五中学

90.7

1

91.7

优秀

8

临夏县漠泥沟乡漠泥沟中心小学

90.6

1

91.6

优秀

9

康乐县附城初级中学

89.5

2

91.5

优秀

10

永靖县四局小学

88.4

3

91.4

优秀

11

临夏市经济适用房幼儿园

90.3

1

91.3

优秀

12

和政县第一中学

89.2

2

91.2

优秀

13

永靖县红泉中心小学

90.1

1

91.1

优秀

14

广河县回民第四中学

88.5

2

90.5

优秀

15

临夏县河西乡大庄中心小学

89.5

1

90.5

优秀

16

东乡县鹭岛幼儿园

89.3

1

90.3

优秀

17

广河县第二幼儿园

88.3

2

90.3

优秀

18

和政县城关镇南关村幼儿园

89.2

1

90.2

优秀

19

东乡县锁南中学

88.1

2

90.1

优秀

20

积石山县积石中学

88.1

2

90.1

优秀

21

积石山县前庄小学

88.1

2

90.1

优秀

22

广河县三甲集小学

87

3

90

优秀

23

和政县第三幼儿园

89

1

90

优秀

24

积石山县吹麻滩小学

87

3

90

优秀

25

临夏市马彦庄小学

89

1

90

优秀

26

临夏县河西初级中学

89

1

90

优秀

27

东乡县苗苗幼儿园

84.4

3

87.4

合格

28

临夏县漫路乡漫路中心小学

84.4

3

87.4

合格

29

广河县幼儿园

84

3

87

合格

30

永靖县三峡中学

83.7

3

86.7

合格

31

永靖县川城学校

85.4

1

86.4

合格

32

康乐县城南幼儿园

85.3

1

86.3

合格

33

康乐县新治街小学

84.2

2

86.2

合格

34

临夏县漓水初级中学

85.2

1

86.2

合格

35

临夏市云水谣幼儿园

84

2

86

合格

36

康乐县虎关初中

82.7

3

85.7

合格

37

临夏市木场小学

82.5

2

84.5

合格

38

和政县马家堡中心小学

81.4

2

83.4

合格

39

广河县买家巷小学

81

2

83

合格

40

永靖县刘化小学

79.6

3

82.6

合格

41

永靖县黄河中学

81.1

1

82.1

合格

42

积石山县高关中学

79

3

82

合格

43

积石山县和谐幼儿园

81

1

82

合格

44

康乐中学

80.9

1

81.9

合格

45

临夏县第四幼儿园

80.4

1

81.4

合格

46

临夏市河州中学附属中学

79.9

1

80.9

合格

47

东乡县锁南小学

79.6

1

80.6

合格

48

康乐县道家小学

79.3

1

80.3

合格

49

永靖县岘塬镇三合中心小学

80.2

0

80.2

合格

50

广河县回民第三中学

79.1

1

80.1

合格

51

东乡县民族中学

79.1

1

80.1

合格

52

康乐县景古幼儿园

80

0

80

合格

53

临夏县第三幼儿园

80

0

80

合格

文件下载:关于公布创建临夏州2023年“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结果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临夏州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

现将《临夏州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年10月24日

临夏州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前提,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身利益,是促进全州教育均衡、公平发展的重要民生项目,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资助育人环境,让党和国家的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临夏州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全州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做好全州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建立长效宣传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媒体和公众宣传、介绍国家、省、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提高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为后续更好地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奠定基础,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州、县(市)级资助管理部门和学校资助工作水平,做到资助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兑现政府“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二、工作任务

(一)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幼儿减免保教费的对象是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及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非甘肃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加大对学前减免保教费政策的宣传,特别是要转变政策受益者的认知,让广大的学生家长明白学前保教费直接减免就等同于享受到了补助,而非用发放现金或将钱款打到银行卡上的方式才算真正落实补助。

(二)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对所有农村学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提供营养早餐;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要加大申请条件、困难认定、资助标准和发放程序等政策宣传力度,让政策更贴近学生和家长,公开透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确保资助工作成效。

(三)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让学校资助工作者知晓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是“助困”不是“奖优”,不以学生成绩为参考标准,鼓励受助学生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完成学业。

通过宣传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及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让学生和家长充分知晓资助范围、标准、减免方式,理清免与补之间的逻辑关系,明白直接减免等同于落实了资助。

(四)高等教育。大力宣传社会资助、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各项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使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并成为政策受益者,接受完整的大学教育,感受党和国家的关怀,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宣传方式

多措并举,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使各学段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

(一)政策咨询常态化。将州、县(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设为政策咨询热线,常态化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咨询,特别是在助学贷款办理高峰期,指定工作经验丰富,懂政策的骨干专门负责解疑答惑工作。日常工作中,还可有效利用接待来访群众时机,通俗易懂、简单明了地面对面宣传相关的资助政策。

(二)主流媒体报道。根据工作进展需要,适时联系州、县(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台、教育网站等平台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学生资助工作的最新政策、措施和主要内容等,必要时还可协调融媒体将采访素材推送到州级媒体再报道、再宣传,力争使宣传工作更加深入,成效更好。特别是每年助学贷款办理、本息回收、阶段性免息及延期还本公告等要按时间节点及时发布,有利于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网络平台宣传。用好学生资助等各类在线人数较多的工作群,特别是在州、县教育系统工作群,强化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及时推送资助工作动态、资助政策宣传链接,尤其要利用好“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不仅要发布资助政策、工作通知,更要宣传介绍全州资助工作开展情况等。

(四)学校宣传。将各级各类学校作为资助政策宣传的主阵地,充分利用家校联系QQ群、微信群,家长会、班会及初高中招生的契机,宣传好各学段资助政策。如小升初招生可重点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政策,近几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学生资助、“三类户”学生(即脱贫不稳定户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资助项目开展情况。高中招生重点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及课本费政策,春蕾助学金、其他各类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资助本校学生情况,让学生和家长对最基本的资助政策了然于心。

(五)资助育人宣传。利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班会、家长会等有利时机,有重点地开展诚信和感恩教育,引导资助政策受益学生常怀感恩之心,常思感恩之情,让其认识到资助不仅是物质上的帮助,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教育引导他们要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学习成才,回报社会。   

(六)走访宣传。组织各县市教育局,利用年底助学贷款本息收缴及次年初还款救助对象走访时机,面向群众、学生和家长开展以助学贷款为主的资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州、县(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有序开展宣传报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把握政策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州、县(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层次、灵活多样地开展宣传工作,把握各学段资助政策宣传重点,把政策宣传的窗口前移,如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的宣传要在学前阶段进行,中职和高中阶段的资助政策宣传要在初中阶段进行,以此类推。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把国家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形成高位宣传、全面覆盖的工作合力。州、县市教育部门不断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建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督查机制,切实提高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文件下载:临州教资发﹝2023﹞14号 关于印发《临夏州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