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州教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本机关的机构简介、法定职责、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州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3.全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州教育局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
5.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6.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7.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政策规定和实施情况;
8.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9.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jyj/index.html)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西关路132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注:以上途径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办公室415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西关路132号;
邮编:731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2:30-18:00;
电话:0930-6214328;
传真:0930-6224951。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教科信〔2026〕1号
现将《“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教 育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国家数据局
2026年4月2日
“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
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坚持育人为本、素养为先、应用导向、智能向善,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的引擎作用,推动智能技术与教育全要素融合、全过程贯通、全场景覆盖,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应用创新,协同推进基础环境和创新生态建设,加快构建人机协同、虚实结合、泛在可及的智慧教育新形态,促进规模教育与个性培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技术应用与人文关怀相统一,着力培育胜任智能时代的高素质人才,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大动能。
到2030年,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体系,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规模与质量显著提升,形成全民人工智能素养培育长效机制。教育教学模式、科研范式、治理模式实现系统性变革,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大幅增强,基础支撑环境更加集约高效,创新生态体系更加开放协同,智能技术应用更加普惠、安全、高效,形成一批高价值、可推广、可复制的应用场景,智慧教育新形态基本形成、全球影响力进入前列。
二、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与素养提升
(一)加快普及中小学生的人工智能教育。持续完善《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开齐开足开好人工智能相关课程。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全面纳入地方课程体系,指导各地研制人工智能课程指南,明确各学段课程目标、内容与课时要求。鼓励开展人工智能跨学科教学,推动人工智能教育融入课后服务、研学实践等环节。坚持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注重学生的启智、心灵的培养,引导学生科学认识、合理利用智能技术,提升学生智能素养,激发学生好奇心,培养创新思维,提高认知思考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建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支持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利用国家平台开好人工智能课程。
(二)培育面向智能时代的高层次人才。推动人工智能成为高校公共基础课,按学科专业分类编写课程教材,推动全体学生掌握人工智能知识。根据人工智能技术特点,打造“短实新”的前沿创新课程。优化传统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高校开设人工智能交叉融合课程,丰富跨学科、跨专业课程群,培养复合型交叉人才。根据产业结构智能升级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学科专业。整合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国家实验室等力量,深化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探索人工智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推动职业教育传统专业的升级转型。及时研判人工智能对职业教育的结构性影响,调整优化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推动传统专业智能化升级,科学设计“人工智能+”专业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提高专业设置对产业发展的适配性。对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需求,立足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人工智能领域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联合行业企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课程体系,共建实习、实训、实践基地,有针对性培养新兴岗位高技能人才。
(四)促进全社会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持续丰富国家平台的数字资源,汇聚开发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资源,鼓励高校和企业开发人工智能专业特色资源,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将人工智能纳入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鼓励开设相关微专业课程和微证书项目,助力高水平就业。发挥高校和开放大学体系作用,面向重点群体定制开发人工智能素养和技能课程,提供个性职后培训服务,推动有关学习成果纳入学分银行。优化调整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方案,支持自学考试开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
(五)提高广大教师的智能素养与技能。制定教师智能素养标准,明确教师应具备的人工智能素养能力。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分层分类开展人工智能素养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全覆盖。构建情境化测评系统,开发智能化、梯度化的测评工具,鼓励各地各校开展规模化的教师素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针对性地提升教师素养和能力。推动师范生培养改革,将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知识纳入课程体系,更新知识体系。将人工智能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和认证内容,在国家及省级教学成果奖中设立智能教育项目,激发人工智能创新的内生动力。
三、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广泛融合
(六)利用人工智能赋能学生学习。立足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研发智能学伴。研发思政大模型,丰富智能思政应用,建立全息、全域、全员、全时的沉浸式思政育人模式。建设学生数字档案,根据学生能力、特质和爱好,动态优化学习路径,更好满足多元化学习需求。探索人工智能赋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等有效路径,帮助学生个性成长。推动智能技术在中西部地区、乡村学校的应用,帮助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研发应用智能辅具,支撑特殊教育学生的监测、评估和康复训练,促进教育全纳包容发展。
(七)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围绕课前、课中、课后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智能教学系统应用,为教师减负增效。支撑教师课前备课,辅助教师开展学情分析,支撑多模态教学资源自动生成、方案优化和教学过程模拟,实现人机共创备课。探索人机协同教学模式,利用智能系统参与教学环节,开发强交互虚拟仿真实验,提升沉浸式体验和个性评价反馈,提升课堂育人质效。辅助教师开展作业管理,推进智能批改、答疑和辅导。利用智能技术分析课堂教学行为,开展人工智能循证教研实践,构建适应智能时代的教师研修模式,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质量。
(八)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治理。围绕便捷服务、精准管理、科学决策,打造教育智能大脑。建设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开展人才需求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价反馈。利用智能技术科学预测人口变化和产业发展趋势,健全资源统筹调配和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推动智能命题、智能组卷、智能监考、智能评卷等应用。研发教育评价智能化工具,探索开展学生学习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打造智能化就业服务系统,实现大学生就业岗位智能推荐,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高效分析海量多模态监测数据,提升校园安全风险实时预警、应急处置能力,支撑平安校园建设。
(九)利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围绕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探索以揭榜挂帅等形式,建设并推广科学智能体和智能工具,帮助科研人员发现、总结规律,解决复杂问题。建设人工智能学科交叉创新平台,强化人工智能牵引的多学科融合发展,拓展知识边界,加快探索智能时代科研新范式。推动基础科研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建设智能实验室和自主实验集群,实现自动化设计实验方案、开展实验操作、分析实验数据,提高科研创新效率。深化高校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科交汇”智能体应用,实现企业需求智能感知和转化成果智能匹配,培育新质生产力。
四、建强“人工智能+教育”基础环境
(十)构筑集约高效的智能教育基座。建设国家教育智能算力服务平台,有效汇聚算力、数据、模型、工具等人工智能创新资源。用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连接国家算力训练场、国家算力枢纽、企业和高校,整合各方智算、通算和超算资源。鼓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算力保障。围绕思政教育、学科知识、科学研究等方向,组织开发国家基础语料库,鼓励地方和高校开发领域特色数据集。建强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建立跨部门、跨地域、跨平台的数据网络,探索基于平台、期刊、终端等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国家开展有组织攻关,分教育阶段研发人工智能教育大模型,强化价值对齐、逻辑推理、安全伦理等能力,为地方和高校应用提供支撑,有效避免资源浪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十一)培育共创共享的智能应用体系。深入推动国家平台智能升级,实现资源个性推送、服务智能办理、数据智能分析。建立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协同贯通机制,共同研制人工智能课程,共同开发人工智能应用。布局建设国家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中试基地,提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图谱等公共产品,降低应用创新门槛,培育应用服务体系,加快智能产品与服务落地。建设人工智能学习社区,汇聚开源课程,提供创新资源,开展成果认证,鼓励师生参与开源生态建设,实现语料共建、模型共测、应用共创,持续培育优质的教育智能应用。建立智能应用能力评估体系,遴选面向不同教育角色、不同应用场景的教育智能体,择优上线国家平台。组织人工智能先导应用场景项目,打造一批高价值的标杆应用。
(十二)打造虚实融合的未来教育空间。打造未来课堂、未来学校、未来学习中心和未来实训中心,打通人工智能应用“最后一公里”。在重点学科领域布局教学和实践能力中心,打造精品人工智能交叉课程和实践项目,支撑学科智能升级。试点研发数字教材,推出新一代智慧慕课,深化虚拟仿真实验建设,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形态,构建沉浸式的教学空间,构建人机协同的教学新模式。推动智能终端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构建学生用户画像,以学生为中心配置学习资源,支撑规模教育下的个性学习。整合教育大模型和智能体工具,打造一批主题式学习场景,推动项目式、探究式、场景式育人,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培养胜任智能时代的能力。
五、优化“人工智能+教育”发展生态
(十三)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的研究创新。推动人工智能与认知科学、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领域交叉,创新教育研究范式,深化对教育规律、认知发展等理解。持续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深化人工智能伦理研究,科学评估技术对教育的影响。构建“人工智能+教育”的技术创新体系,建强联合攻关平台和教育实践研究基地,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参与“人工智能+教育”生态建设,引导国有和社会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投入教育科技创新,推动更多先进技术服务于人的发展。
(十四)加强“人工智能+教育”的条件保障。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培训、应用创新、技术研发、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构建适应人工智能发展要求的教育政策制度体系。鼓励教育机构、企业、科研单位聚焦教育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大模型评测、数据安全等研制一批标准规范。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引进高校、企业人才参与开发建设,培育一支复合型、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团队。支持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投入模式,构建政府主导,高校、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十五)促进“人工智能+教育”国际合作。持续举办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大会、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会议等国际会议,建强人工智能开放联盟、世界数字教育联盟、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联盟,打造系列国际交流旗舰平台。充分发挥双边及多边机制,分国别、分区域推进教育国际合作,共享多语种人工智能课程、教育大模型和智能体,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和经验互学互鉴。积极参加全球教育治理,依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重要国际组织平台,深度参与人工智能教育领域国际议程、规则和标准制定,不断提升我国数字教育国际影响力。
(十六)筑牢“人工智能+教育”安全屏障。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安全防护体系,分类分级确定安全防护标准。深化建立教育大模型安全审核机制,确保生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向善。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安全测评标准,一体保障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确保技术应用符合教育规律。推动软件正版化,保障人工智能应用安全、可信、可控。强化人工智能进校园管理,明确智能产品、终端的应用规范。健全人工智能评估备案、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防范利用人工智能伪造诈骗、学术造假、应试内卷、泄露隐私等问题。
六、组织实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工智能+教育”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导监督和条件保障。教育部门负责制定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实施;发展改革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支持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设;科技部门负责加强重点领域科研布局;工业和信息化、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政策支持,促进开源开放和数据互联互通。各地各校要将“人工智能+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应用示范。加强智库与咨询机构建设,加强政策战略研究、一线工作指导和建言献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管理干部的人工智能领导力。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构建基于数据的常态化应用监督机制,及时总结宣传优秀经验做法。
教就业厅函〔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方便高校毕业生跨地区求职出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国铁集团决定联合开展高等学校毕业生异地求职“双惠”行动,为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提供阶段性火车票购票优惠服务,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青年驿站”住宿优惠等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互通,强化政策宣传推广,完善配套就业指导服务,聚焦毕业生跨区域求职需求,落实毕业年级学生异地求职火车票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青年驿站”住宿优惠等便利服务,助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
二、主要内容
(一)火车票优惠服务
1.主要举措。跨地区求职(求职地点不在学校所在地)的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每人在现有4次单程学生优惠票的基础上,增加2次单程学生优惠票购票次数。
2.资格核验。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在铁路12306客户端学生专区(以下简称12306学生专区)中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经铁路12306系统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线上信息比对,完成优惠资质核验后,即可享受火车票优惠购票政策。
3.购买方式。完成火车票优惠资质核验的2026届毕业生可通过铁路12306网(https://www.12306.cn,APP名称为“铁路12306”)或车站售票窗口购买火车学生优惠票。
(二)住宿优惠服务
1.拓展重点地区覆盖范围和供给效能。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较多的城市、国家重点布局建设的城市群、都市商圈为重点,稳步有序扩大“青年驿站”覆盖面。鼓励毕业生输出大省的高校积极与吸纳毕业生就业人数较多城市的属地团委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信息联动与工作衔接,进一步提升“青年驿站”供给效能。各地“青年驿站”信息查询请登录(https://www.ncss.cn/qnyz/)。
2.持续优化就业服务支持。鼓励地方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积极为“青年驿站”建设赋能,推动“驿企直通车”“青年夜校”等项目走进驿站,为入住求职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查询、创业政策咨询、职业规划指导、求职技能实训等精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向入住求职毕业生提供涵盖交通、通讯、文旅、餐饮等方面的优惠举措,减轻异地求职毕业生的经济负担。
3.延长就业跟踪服务链条。鼓励有条件的团委会同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高校对入住求职毕业生开展3至6个月的求职动态跟踪服务。针对暂未找到合适就业岗位的毕业生,通过定向推送招聘信息等方式,助力其提升就业成功率。针对已入职毕业生,通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提供居住证办理、租房购房信息服务等事项,帮助毕业生平稳过渡,更好适应职场、融入城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各高校和各铁路部门要深刻认识此项政策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落实国家稳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的惠民举措,切实增强高校毕业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各高校和铁路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信息联动,做好政策支持、服务衔接等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和高校要密切协作,协同推进“青年驿站”在校内的宣传推广,及时为求职学生提供“青年驿站”“青年之家”等服务阵地信息和地方就业政策咨询。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确保学生注册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各高校和铁路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购票工作的组织服务管理,及时提供学生优惠资质核验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顺利出行。
(三)做好保障服务。相关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帮助求职毕业生解决购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入住“青年驿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密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做好负面舆情监测,加强安全管理,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青年驿站”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在12306学生专区优惠资质核验无法通过的高校毕业生,若为学籍电子注册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高校,其他问题请咨询国铁集团铁路客服或学信网客服。
联系单位及电话:
国铁集团铁路客服电话 12306
学信网客服电话 010-67410388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国铁集团办公厅
2026年1月9日
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是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未来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路径。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以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为重点,切实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夯实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基础,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坚持守正创新、遵循规律,坚持全面发展、学科融通,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全面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推动育人方式变革。
到2030年,中小学科技教育体系基本建立,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评价和条件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到2035年,科技教育生态系统全面构建,社会资源支持机制不断健全,以实用场景为对象的项目式、探究式、跨学科教学方式普遍应用,学生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知识与技能,动手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公平优质教育的愿望,更好支撑教育强国建设。
二、构建协同贯通的育人体系
1.培养科学兴趣。小学低年级段侧重感知体验和兴趣培养,通过生活化、游戏化的情景设计,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知欲。小学中高年级段侧重概念理解和动手探究,在保护学生好奇心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科学实验、项目任务等实践活动,初步建立跨学科联系,强化以兴趣为导向的“做中学”实践路径。初中阶段侧重实践探究和技术应用,围绕“解决真实问题”开展跨学科项目式学习,引导学生从现象认知逐步转向规律探究和方法习得。高中阶段侧重实验探究和工程实践,引导学生了解科技前沿动态,鼓励开展基于真实情境的实验探究和小型工程实践项目,帮助学生系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流程与核心方法。
2.培育科学精神。指导学校将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同发展纳入整体规划,强化跨学科融合,推动学生在探究科学规律的过程中涵养人文情怀,在人文浸润中培育理性思维与创新精神。在科技教育中融入人文元素,引导学生在科学实验、项目探究等活动中,主动思考科技发展对社会、环境及伦理的深远影响,增强社会责任感与人文底蕴。在人文教育中渗透科学思维与科学精神,通过科技史、科学家事迹等内容,帮助学生理解科技进步对人类文明的推动作用,培养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意识,提升人文素养中蕴含的科学理性。积极营造崇尚科学、尊重人文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科技与人文有机统一、协同育人的良好生态,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三、建设开放融合的课程生态和教学方式
3.创新课程生态。以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以学科融合为基础,基于真实情境问题解决,加强前沿科技成果向课程教学资源转化,开发优质科技教育课程资源,研发和提供配套教学材料。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有效应用地方课程、系统设计校本课程,打造“三位一体”课程新生态。课程资源紧密围绕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宇宙科学、人工智能及量子信息等科技前沿与新兴领域,纵向贯通基础教育各学段,建立“基础认知—综合应用—创新突破”的培养路径,横向统筹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资源,并有效对接高等教育需求,推进大中小学一体化设计,着力培养学生的跨学科素养、科技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科学思维。
4.变革教学方式。指导学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不同学段学生学习情况和认知特点,“一校一策”系统化设计科技教育实施方案,统筹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分科教学与跨学科教学之间的有机融合,注重面向真实世界的科技工程问题解决能力,采用项目学习、问题探究、任务驱动等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交流研讨、动手实验、实践探究,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鼓励探索“科学家+教师”联合授课的“双师课堂”、基于元宇宙虚拟实验室等前沿技术的“未来课堂”。统筹教学实施与作业管理,科学设计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四、加强素养导向的教研引领和综合评价
5.突出教研引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组建科技教育专门教研队伍,围绕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指南编制、教学方法创新、学段学科衔接等方面开展研究。强化骨干教师引领校本教研和校际协同教研,联合高等学校教师和教研机构教研员,依托科技教育云教研平台,组建区域教研共同体,运用数字化手段,常态化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推动教研与教学一体化发展。鼓励各地各校为教师深度参与科技教育教研工作提供平台和资金支持。
6.推进评价改革。综合运用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评价等多元化、发展性评价方式,不得简单以考试等方式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片面评价,防止功利化倾向和加重师生负担。开发“科技素养数字画像”,追踪学生创新能力成长轨迹,重点关注学生在合作学习、科学探究、工程设计、动手实践等活动中,观察、记录、分析与表达等学习行为以及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念、学习态度、知识结构、认知过程、反思意识、创新思维和迭代能力等。逐步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科技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覆盖教师、学校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科技教育评价机制。对教师,重点评价在激发创新思维、指导项目学习、整合跨学科知识等方面的教学实施效果与育人成效;对学校,主要考察课程教学资源整合、实践环境营造及学生科技素养培育的成效;对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侧重评估在区域科技教育规划、政策支持、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区域协同育人机制等方面的实施效果。
五、注重形态多样的资源开发和环境建设
7.建设教学空间。加强科技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为学生提供一站式学习服务。统筹利用校外实验室、科技基础设施、场馆、车间、实训基地等资源,建设科技探究体验学习空间,为学生体验真实情境下的科技探究实验和工程技术实践提供平台。结合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改造兼具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实践研学基地。分批建设科技教育实验区及实验校,致力于探索构建有效的实施路径及创新性的培养模式。
8.推动数字赋能。依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科技教育栏目,推动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建设科技教育学习社区,为学生提供交流学习、分享经验的平台,扩大师生覆盖面与受益面。创新数字教学模式,构建在线式、混合式等数字化环境,探索人工智能支撑的教学新形态,发挥人工智能助学助教助管助评助研功能,提升科技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技企业等单位,加强与中小学深度合作,建设数字化虚拟场馆和智能化学习课程,为学生提供虚拟仿真科学实验与工程实践等数字化学习场景。
六、推进高质高效的师资建设和家校社协同
9.建强师资队伍。将科技教育全面融入教师培养与培训体系之中,在“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科技教育硕士培养,定向培育具备跨学科知识与技能的复合型教育人才。加强科技教育教师培训,并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和暑期教师研修中向科技教育教师倾斜,实施针对性强的培训项目,增强教师在跨学科教学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行“学术+产业”双导师制,选派教师赴科研院所、高新企业挂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安排专家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学校科技教育课程开发和教学指导。健全科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以科学、信息科技、数学等学科教师为基础充分挖潜扩面,鼓励更多教师参与科技教育研究和实践。
10.推动协同育人。依托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支持各地教育部门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技企业、家庭社区等,积极构建区域科技教育合作网络。倡导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研机构与中小学校携手,共建区域科技教育中心。引导科技企业和公益组织参与学校科技项目开发、实践指导、资源供给,鼓励通过“揭榜挂帅”方式认领学校科技教育项目。打造“百城千馆”工程,推动科技馆、重点实验室向中小学常态化开放。实施中小学科技教育“小小工程师”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学探究实践“领航行动”。实施家庭科技教育赋能计划,开发“家庭科技工具箱”,鼓励家长与孩子携手参与丰富多彩的科技亲子活动。国家科技计划加大对相关领域研究支持力度。鼓励有关基金会和社会组织设立公益项目,加大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特殊儿童群体科技教育支持力度。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严禁以科技教育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七、推动广泛深入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1.提升国际影响力。构建多边合作网络,发起“‘一带一路’科技教育共同体”倡议,与相关国家签署教育合作协议,深化教育合作与交流。依托国际友好省州、友好城市和友好学校等现有平台,倡导建立国际科技教育城市联盟和学校联盟。创办“全球青少年科技创新博览会”,发布《全球科技教育发展蓝皮书》,分享中国科技教育经验,引领教育创新。
12.提升国际竞争力。积极支持和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依托我国科技教育创新、协同研究与国际合作基地,合作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建立科技教育全球知识库,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与实践。支持建设“人工智能+科技教育”跨学科课程群和多语种科技教育精品课程包。开发基于智慧教育的“科技教育云课堂”系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促进全球科技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国际青少年科创成果展示交流,推行双导师制项目学习,聘请诺贝尔奖得主等国际专家在线指导,培养学生全球意识和创新能力。实施“科技教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选派中小学教师赴海外名校访学,提升教师国际视野和专业素养。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实施
13.各地要将中小学科技教育作为推动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并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科技教育的统筹规划和有效实施。要做好经费保障,重点支持科技教育课程开发、资源建设、师资培训、课题研究及活动开展等工作。统筹调配各方资金与项目资源,并积极拓宽社会资助渠道。支持具备条件的中西部、农村、边疆、民族地区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改善办学条件,做好空间建设。要依托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构建科技教育动态监测体系,认真开展动态监测。要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激励中央及各地方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汇聚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协同育人的强大合力,引导中小学校及学生家长树立科学合理的教育理念,共同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并参与科技教育的良好风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0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切实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决定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以体育人,守正创新,深化改革,体教融合,推动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为建设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以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要求全面高质量落实,学段衔接的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全面深化,面向人人的课外体育活动竞赛普遍开展,结构更加合理的师资队伍初步建成,满足师生需求的场地设施条件更加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优良率,毕业生运动习惯养成率显著提升。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体育健康类国家级示范性学校,打造一批新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一批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地区,学校体育更加多样化、个性化、项目化,成为校园新风尚、新气象。到2035年,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基本形成,学校体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教育强国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1.充分保障体育时间。基础教育阶段要统筹课内外、校内外,积极推进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按照规定课时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地方(校本)课程课时,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充分利用课间开展体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上下午各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有质量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把体育作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必要内容,丰富体育项目,满足学生需求。鼓励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保障学生充分睡眠的前提下建立实施早操制度。高等教育阶段要严格落实体育课程最低学时要求(本科144学时、高职108学时),推动高校面向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形式多样的体育课程,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有强度的课外体育锻炼。引导大中小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一体化推进体育教学改革,构建学段衔接、目标一致、支撑有力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机制,积极探索走班制、俱乐部制等实施方式,促进体育课与体育活动更加灵活贯通。学校要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内容,体现连续性、进阶性、多样性,打造学生更加喜爱、更有质效的体育课,让学生立足学校即可熟练掌握至少一项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科学设计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运动负荷,重视体能练习,注重统整运动技能学练和比赛安排,加强科学运动指导与普及,确保运动安全与锻炼效果。修订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办好全国体育科研与教学成果报告会。发挥全国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加强教学指导,组织开展精品体育课程遴选、教学成果推广交流。
(二)健全训练竞赛与人才培养体系
3.广泛开展群体性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广泛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有组织地开展学生群体性体育活动。以足篮排三大球为重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级赛、校际赛,中小学校每年举办春季、秋季学期两次校级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确保每个学生经常参加校内体育竞赛活动,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周周有比赛的学校体育发展新样态。健全体育课余训练制度,组建班级、年级、校级运动队,完善培养与选拔机制,为有体育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的学生参加课余训练、提升运动水平创造条件。支持学校与体校、符合条件的青训机构共同开展课余体育训练。
4.完善体育竞赛体系。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牵引作用,注重以赛促教、以赛代练、以赛育人。以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为龙头,以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和单项运动全国联赛为主干,普及校园体育赛事,畅通区域选拔赛事,做精全国品牌赛事,构建定位清晰、层级分明、衔接有序、优质高效的体育竞赛体系。修订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规范学生体育赛事管理,倡导简约、安全、文明办赛,严格落实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要求。促进学校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5.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各地要深化体教融合,科学规划运动项目在大中小学的合理布局,探索构建纵向畅通、横向融通、能出能进、转换便捷、规范有序的体育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各地统筹体育运动特色学校和特色班,在现有招生政策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阶段学区划片、对口直升和自主招生等政策,畅通体育人才成长通道。进一步优化高等学校体育类学科专业布局,适度扩大本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完善学生体育赛事与职业联赛的人才输送机制,为优秀学生运动员进入省队、国家队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员多样化升学通道。
(三)壮大体育骨干力量
6.充分发挥示范性学校作用。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国家级示范性学校(体育健康类),带动中小学校体育质量整体提升。加强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体校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体校与中小学结对发展新模式,体校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中小学校助力体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7.建设新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大力推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创新发展,鼓励高校在校内实行面向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生源的二次选拔,充实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对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学分计算、评优评奖、保送研究生等方面予以倾斜,充分发挥高水平运动队在探索体教融合、推动项目普及、塑造大学精神、增强学生体质、引领高等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等方面示范作用。
(四)改进体育监测评价
8.深化体育评价改革。以激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提升体质健康为目标,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将体质提升、技能增强、运动参与、习惯养成等作为评价学生和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优化体育考试评价,丰富选考项目,改进测评办法,淡化测试选拔性,强化正向激励,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加强过程性评价,构建过程性与结果性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规范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实施。鼓励高校在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高校可积极探索在学生毕业前颁发体质健康证书。
9.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加强科学分析和反馈,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和实践推动。各地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抽查复核机制,落实结果公示反馈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开展以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情况为基准,以上一学段毕业监测结果为参照,以毕业生离校监测结果为对照,建立校际之间、校内年级之间结果互为监督、突出过程评价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情况监测,将身心健康等学生素养发展要求纳入监测范围。
10.加强学生体质精准干预。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建立“监测—干预”联动机制,针对性地优化体育课程教学活动,开展家庭体育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字画像,探索运动、卫生、营养相结合,制定精准化干预措施。实施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一校一策”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1.构建新型体育师资队伍。探索构建以专职体育教师为主体、体育教练员为辅助、兼职体育教师(教练员)和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体育师资队伍。各地要根据体育课程开设需要,结合人口变化趋势,配齐配强专职体育教师,优化农村中小学校体育教师补充机制,鼓励建设区域体育教师共享中心。深入落实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完善教练员资格、遴选、培训、使用、管理、待遇、评价等系列工作制度,畅通用人机制,激发各方积极性和参与度。鼓励支持优秀体育类专业大学生赴中西部等地区开展体育支教志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优质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为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和教练服务。
12.加强培养培训。深化高校体育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生运动技能培养,强化教学实践,健全见习实习制度,全面提升体育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鼓励通过公费师范生方式培养体育师资。优化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加强体育教师培训。鼓励各地建设一批体育名师工作室。办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各地要加强体育专兼职教师和教练员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健全体育教研工作体系,配齐配好体育教研员,深入一线开展体育教研指导和服务。
13.完善激励机制。改进体育教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体育课教学质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指导参赛成绩等方面,开展科学评价。将教师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质健康监测、课余训练、课外活动、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评选中保证体育教师占合理比例。
(六)强化条件保障
14.推动场地设施拓展升级。将改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件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升级改造总体安排。因校制宜推进运动空间升级改造,挖潜拓展校园体育运动空间,鼓励创设小型化运动锻炼场景,打造校内“微运动场”,合理配置体育器材设施。新建学校严格落实学校建设标准配置体育场地。
15.加强社会资源共用共享。加强社区青少年活动场地设施建设,新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优先选址学校和社区周边,促进学校与社区共建共享体育场馆。将学生作为体育公共资源统筹保障重点人群,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学校和学生公益开放,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课后、周末和寒暑假期向学生免费开放。
16.探索实施数字赋能体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将传感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与学校体育深度融合,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学校体育。建强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地各校、行业企业发挥优势开发精品资源,增加体育资源供给。探索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智能化升级,打造智慧校园体育场馆和体育场景。
17.强化体育活动安全保障。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支持各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运动伤害防范和处理机制,完善政府、学校、家庭多元投入的保险保障机制。学校要完善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运动安全日常教育培训和体育比赛活动安全管理,配齐必要急救设施设备,优化应急处理机制。
(七)培育体育文化
18.培塑校园体育文化。树牢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涵养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把体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校园生活全方位。深入挖掘校园体育特色,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校园体育文化品牌矩阵,凝练校园体育文化内核标识。强化校园体育赛事文化属性,打造一批校园体育品牌赛事和文化交流活动,把赛场办成激发学生追求卓越、团结协作的舞台,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顽强拼搏精神。把体育作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
(八)推进社会协同
19.建立校家社协同机制。落实教联体协同工作方案,整合学校、家庭、社会育人资源,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常态化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为学生参与体育锻炼提供全方位保障。学校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提供家庭体育锻炼指导服务,鼓励支持学生与家长形成共同体育爱好,开展家庭亲子体育锻炼。引导家长注重培养孩子强健体魄,劳逸结合、科学锻炼,做好睡眠管理,确保充足睡眠时间,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20.推动形成育人合力。深化体教融合,以育人为宗旨、活动为载体、赛事为平台,促进理念、机制、人才、赛事、资源等深度融合。加强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劳动教育的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育资源,共同促进学生树牢健康理念、提升运动能力、涵养体育品德、养成健康行为。鼓励各地加强公共资源统筹,共同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三、组织实施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要完善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责任。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方面对学校体育予以支持,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体育部门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专业优势,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各项工作。各地各校要把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省级统筹,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教育部在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中,围绕学生身心健康等监测指标,强化督导评估。各地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学校体育综合改革。加强宣传推广,推介优秀案例,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生体质强健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体育总局
2025年11月7日
教师厅函〔202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部署,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创新,决定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聚焦集成化、智能化、国际化,坚持以人为本、应用为要,突出发展导向、改革驱动、统筹协同,以提高教师数字素养为关键,以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创新应用为牵引,扩大优质资源和服务供给,开辟教师发展新赛道、塑造教师发展新优势,打造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强支撑。
经过3至5年努力,教师数字素养全面提升,熟练应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成为新常态,探索形成大规模因材施教和人机协同教学的有效路径。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师发展的支持体系不断完善,教师教育优质资源和服务供给丰富,形成自主选择、灵活多元的教师发展模式。数字化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建立起有利于教育家成长的良好环境,形成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教师数字素养提升行动。建立以教师数字素养标准为引领、以培训研修为手段、以应用驱动和实践提升为特色的教师数字素养发展路径。
1.完善教师数字素养标准体系。结合教师发展的时代要求,制定教师智能素养标准、中小学书记校长数字能力标准、高校教师数字能力框架,建立分类分级能力体系,为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和教师教育资源开发等提供依据。修订教师专业标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将数字素养、智能素养作为核心能力,强化教师培养、培训的前瞻性引领。
2.推进教师数字素养培训全覆盖。教育部制定教师数字素养提升指南,分类指导地方和学校开展教师、中小学书记校长、教师培训者的数字素养培训工作。依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开展教师数字素养培训,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人工智能、数字素养专题,开展教师校长人工智能专项培训。地方、学校要制定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研修活动,创新培训组织机制与模式,推动教师立足真实场景开展数字化实践创新,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教师数字素养培训全覆盖。
3.持续开展教师数字素养测评。教育部研究制定教师数字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开展教师数字素养测评。构建完善教师数字素养画像和区域教师数字素养发展指数,并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定期发布测评报告,推动地方不断完善动态发展的教师数字素养提升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汇聚教师发展大数据,探索数据驱动的教师数字素养提升路径。
(二)数字赋能教育教学改革行动。加强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动教学理念、方法和模式转型,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加强数字环境建设。地方、学校要结合实际建设智慧校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教师常态化开展数字化教学。区域教师发展机构要升级建设智能研训室,助力教师深入开展数字化学习。师范院校要统筹多方资源建设智慧教育中心,为师范生提升智能条件下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提供保障。工程类院校、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要加强数字课堂建设,实时在线观摩工厂车间等,形成专业培养与实习实践环节的有机衔接。
5.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引导、规范地方、学校与数字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深度合作,基于大模型研发教师智能助手,全流程支撑教师教研备课、作业管理、学情分析、学生评价、培训研修等工作,为教师赋能增效。全面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遴选各地各校创新应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典型案例,强化经验模式的大范围推广、成熟工具平台的规模化应用。支持举办教师教学交流展示和研讨活动,推广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先进经验。
(三)教师发展模式数字转型行动。统筹推进师范生培养和教师研训的数字化转型,促进教师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构建名师引领、协同提升的良好生态。
6.推进教师培养培训方式转型。教师教育相关院校要改革师范生课程体系,将数字教育相关内容纳入必修课程,增加人工智能应用、跨学科教学等方面的课程比重。改革培养模式,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帮助师范生诊断课堂教学行为,指导及时改进。构建基于智能技术的见习模式,实时观摩中小学课堂、开展交流互动,提升实践能力。深化教师培训数字化改革,推进数据精准驱动、线上线下一体、理论实践融合的模式改革,提供个性化学习服务,带动教师研修常态化、机制化。
7.完善教师自主学习机制。依托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推进多平台、多终端的教师学习数据整合归集,实现教师职前学习与职后发展的数据联通管理。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精准推送学习资源,更好满足教师发展需求。建立教师终身学习积分,推进学习积分在教师考核评价、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有效应用。
8.强化名师领学领研领教。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虚拟教研室建设,发挥名师的引领带动作用。实施“数字支教”行动,统筹名师资源,开展协同教研、网络跟岗、在线帮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引导地方建立教师发展协作体,积极开展跨区域、跨学校的集体教研和组团培训,提升教师协同发展成效。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同步互动课堂”常态化应用。
(四)教师发展数字资源供给行动。全面加强教师发展数字资源建设,深化资源共享、优化服务供给,为教师终身学习和实践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9.丰富资源内容。围绕国家战略急需领域和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汇聚教师发展优质资源,重点建设师德师风、数字素养培育、科学和工程教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资源。建立优质教师发展资源征集遴选机制,加大优质资源开发与使用激励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资源开发,推进优质资源汇聚集成,构建多元参与、动态更新的教师发展资源体系。
10.提升资源质效。创新教师发展资源形态,组织编写人工智能教师读本,开发多模态数字教材、学科知识图谱、沉浸式师训系统等新型资源,提供智能交互、自动问答、内容生成等功能,提高资源的智能性和实用性。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挖掘教师使用行为数据,提升优质资源推送精准度,降低教师资源获取门槛,推动资源动态优化和服务提质。
(五)教师发展数字治理行动。推动教师发展服务管理全流程数字化,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积极健康的教师发展环境。
11.优化教师发展服务。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强教师发展综合服务管理功能,全流程采集汇聚“国培计划”等教师发展项目数据,实现流程优化、数据集成和智能协同。充分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建立教师教育大模型,加强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教师需求的监测、预测,优化教师教育专业设置,强化师范专业的规范管理和动态调整。
12.推进管理改革创新。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将数字素养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察范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要将数字素养作为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方面进行考察。推动数据支撑的教师评价改革,推动实现教学全过程、发展全要素伴随式数据采集,开展多维度的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促进评价结果应用于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提升评价的精准性,发挥评价对教师发展的支持作用。
13.增强数字安全保障。研究制定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强化教师在数字化应用实践中的伦理责任和行为规范,合理合规使用数字技术。地方、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开展数字伦理主题教育,加强教师网络行为监管,引导教师在数字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中涵养高尚师德和教育家精神。
(六)数字教育教师国际合作行动。深化与世界各国在教师发展方面的深度融合,强化在面对数字化、人工智能全球挑战中的交流合作、共同应对,提供中国理念、中国方案,构建命运共同体。
14.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用好世界数字教育大会等高水平对话交流平台,共建全球教师能力合作网络,构建数字教育国际合作新格局。建好全球教师发展学院平台,以周边国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洲国家等为重点,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培训、数字化协同教研和“人机共育”等方面的国际合作,生成数字化资源,推动开放共享。推广交流《教师数字素养》标准,联合有关国际组织积极参与教师数字素养相关标准与规则制定,积极参与国际组织高校教师数字化转型能力认证等相关标准建设,贡献中国数字教育的智慧和力量。
三、组织保障
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建立分区域专家指导机制,开展针对性研究、指导和督促。将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作为地方和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推进“百区千校万师”建设,推出百个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特色区,千所数字化赋能教师特色校,万名数字化发展名师,加强对地方和学校的引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地方和高校要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机制,拓展经费来源,推动财政投入、技术研发、产业开发、学校应用的协同联动,强化社会多元参与,多渠道筹措经费,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
教师厅函〔202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推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打造一批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有力支撑县中全面振兴,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启动实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县中优秀教师担任。支持鼓励他们建立工作室,搭建交流成长平台,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创新教育理念,钻研教学方法,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本土化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不断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数量
首批共600人,名额分配按照因素法分配,以各省县中学校数、专任教师数为基准,统筹考虑教育教学发展水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占比、经费投入等因素确定。各省份要统筹考虑岗位学科多样性、均衡性发展,避免重复扎堆,每个省份至少设立1个思政学科岗位(见附件1)。
三、实施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实施范围
全国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任教教师(正职除外),无县中的省份可推荐相对偏远的城区普通高中任教教师(正职除外)。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2.坚守培根铸魂,教育思想科学,教育理念先进,育人成效显著。潜心钻研教学教法,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双新”改革、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等教育发展前沿领域有积极成效。具有较强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协调带动县域内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有一定经验。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可放宽职称条件到中小学一级教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5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55周岁(含),其中学校校领导占比不超过总数的30%。
四、岗位职责
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首批从2025年7月开始,到2028年7月结束。
(一)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由入选教师建立县中头雁教师工作室,科学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开展以课程育人、课堂教学、实践教研以及学生研究为主的“教学研”活动,同时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送培送教等方式,加强成员教师培养和指导,打造县域一体化发展教师团队。工作室包括本县域该学科骨干教师代表、“优师计划”教师等,人数最多不超过15人,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少于20%,“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入选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二)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在完成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基础上,紧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前沿,积极参加省、市、县各级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带领工作室成员深入调研本地区教育实际,对教学方法、课程建设、教育管理等工作开展本土化改革,探索形成一批区域内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教育教学成果。
(三)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教师专业发展,主动学习并掌握运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体验,积极参与区域内学校数字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确保形成一批优质的数字化学习资源。
五、组织实施
(一)做好人选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推荐程序,确保推荐工作严谨规范有序开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开展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报送《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员推荐表》(附件2)和《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公布入选教师名单。
(二)加强跟踪管理。头雁教师日常管理由任职学校负责,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为其外出学习、开展教科研工作、带动培养青年教师等提供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评估参考标准》(附件4)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把关。表现优秀且符合基本条件者,在头雁教师岗位下一聘期内予以优先考虑,年度评估不合格者、任期内离开县中教学岗位的取消头雁教师岗位资格。对问题较多的省份,将在下一聘期内相应核减岗位总数。
(三)强化专业支持。各地要将头雁教师纳入地方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作为各级名师重点培养对象,在“国培计划”和各级教师培训中优先予以安排,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对长期坚守县中工作的头雁教师在提拔任用、交流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头雁教师“双导师”常态化支持服务机制,协调本地师范院校相关学科专家作为专业导师提供理论指导,协调本地市级以上教学名师作为教学导师提供实践指导。教育部将对成效突出的省份在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予以倾斜;对参与支持头雁教师的高校和个人在参评各级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时给予倾斜;头雁教师在参与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最美教师等推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提供经费保障。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会同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为工作室提供“同步课堂”音视频设备,给予中西部地区(含东北地区)3万元/个/年作为首批工作室启动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教科研、示范课、送培送教等工作费用支出。鼓励各省份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经费支持。经费拨付程序为省级教育部门每年6月底前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各工作室当年经费申报材料,8月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拨付到头雁教师岗位所在学校。申报材料包括当年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第二、三年需包含上年度评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地方经费投入情况、经费主要管理措施。省级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头雁教师岗位所在学校加强经费管理,单列项目、专款专用,对违规使用经费的取消岗位资格。
各省份将本次人选推荐工作程序、审核把关情况、公示情况及推荐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附件:1.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