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州教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本机关的机构简介、法定职责、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州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3.全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州教育局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
5.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6.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7.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政策规定和实施情况;
8.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9.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jyj/index.html)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西关路132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注:以上途径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办公室415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西关路132号;
邮编:731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2:30-18:00;
电话:0930-6214328;
传真:0930-6224951。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11月19日,我省发放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0.49亿元,惠及38.09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金额与人数均创历史新高。自2007年以来,我省已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77.39亿元,帮助406.56万人次高校学生顺利就学。
今年,我省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提前制定全省贷款受理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市、县两级资助中心稳妥开展贷款受理各项工作,确保人数较多的县(市、区)继续在乡镇、高中设立贷款受理点,大力推广使用“国家助学贷款”APP,保障贷款办理“线上线下”双渠道畅通无阻。贷款受理时不设规模和人数上限,做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
同时,我省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各项新政策,将“提额度、扩用途、降利率、增期限、免利息、缓还本”等各项优惠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相关政策发布以来,全省累计受理提额申请1.16亿元,除学费、住宿费外,继续将部分生活费纳入支持范围,为陇原学子提供更全面、更充足的资金支持。并大幅降低贷款发放利率至2.9%,预计全年可为约80万人次毕业学生办理贷款免息1.2亿元、本金延期4000万元,切实降低贷款成本,缓解毕业学生还款负担。
9月5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暨卫生健康工作推进视频会。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邓伟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及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邓伟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推动近视防控和卫生健康转段提质增效。要完善体制机制,发挥部门联动和地方政府推动作用,加强与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保护工作。要注重源头防控,关口前移,定期开展监测筛查。要广泛动员,让广大中小学生、教师和家长都参与到近视防控和卫生健康中来,全面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要求,保障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增加户外活动时长。
邓伟强调,各地各校要对开展第9个全国近视眼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控等卫生健康教育等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持续扩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范围,提供专业力量,指导、督促家长为学生提供更加有利于健康保护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提升全体师生、家长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会上,兰州市等7个市(州)、武威市凉州区等4个县(区)教育局负责人和金昌市一中等4所学校校长,分别围绕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典型经验介绍及儿童青少年爱眼护眼专项行动等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进展情况作交流发言。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教育局分管同志、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幼儿园、中小学校代表在分会场参会。
6月21日,我省召开“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通报全省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推进全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快进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水平。
会议指出,“教育入学一件事”是国务院和省政府交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的通知》,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彰显“为民服务”宗旨和“高效办事”担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落实阳光招生要求,发挥好“教育入学一件事”新质生产力作用。三是聚焦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各地要加快制定工作指南,优化招生入学流程,要推进“一网通办”,发挥政务服务效能,要落实“只进一门”,减轻群众办事负担,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八公开”制度。
会议还就“双减”工作、县中振兴工程等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了强调和部署。
会上,兰州市、嘉峪关市、武威市天祝县、白银市白银区、天水市清水县、金昌市金川区作交流发言。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线上参加会议。
为便于初中毕业学生及家长选择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现就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甘肃省2024年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2024年甘肃省一共有145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省属7 所,高等学校管理8所,企业管理2所,市(州)属58所,县(区、市)属70所,公办111所,民办34所,办学条件达标115所,省级优质学校31所,具体见附表。
二、中等职业学校主要学习的内容
一是教授学生学习文化课程(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英语、数学、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化学、物理)基础知识,二是教授学生一般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的职业技能(根据所学专业开设)。中职在校三年,主要在学校上课学习,适当开展一些认识实习,一般不组织学生到外省开展岗位实习。
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的升学通道
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可以选择就业或升学。
目前,升学有三种方式,一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每年5月可以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中职学生升学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方式,按本科、高职招生计划及分数线,录取到省内的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学校继续接受学历教育。二是:报名选择中等职业学校时,可选择“3+2”(即前3年在中职学校上学,后两年在对应的高职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上学,毕业后获得大专学历)、“3+4”(即前3年在中职学校上学,后4年在对应的本科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上学,毕业后获得本科学历)、“五年一贯制”(即5年在高职学校的统一安排下,系统接受同一专业学习,省内只有被高职学校托管的中职学校具有这种学制)。选择“3+4”“五年一贯制”的,对中考成绩有明确要求,完成中职学业后通过转段考试,进入专科或本科院校继续接受学历教育。三是:被批准举办职普融通试点班的中职学校普通班学生可以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国家免学费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戏曲表演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民办性质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政府对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补助部分的学费,则需由学生家庭负担。
国家奖学金政策: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我省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五、如何报名中等职业学校
直接到所在县(区、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也可以到想要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可全省范围内跨地区报名。
希望大家选择适合自己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7月5日上午,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培训暨动员大会召开。
截至目前,我省高考组考、评卷、成绩公布、志愿填报等各项工作任务已平稳顺利完成,实现了“平安高考、温馨高考”目标。会议在对录取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从7月6日开始,8月15日结束。7月7日至13日,完成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7月15日至28日,完成本科批B、C段录取;8月1日至8月5日,完成高职(专科)批D、E段录取;8月7日至15日,完成高职(专科)批F段录取;7月7日至7月9日,完成艺体类本科批G段录取;7月10日至7月17日,完成艺体类本科批H段录取;8月1日至8月7日,完成艺体类高职(专科)批I段录取。
会议要求,各职能小组和招生院校要认真组织人员培训,全面深入学习理解新政策、新规则、新程序,熟悉业务操作流程,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和能力,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参加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相关职能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录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提高信息安全预警和处置能力,确保录取网络系统和录取数据的绝对安全,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工作安全保密。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考生、服务院校”的理念,主动和招生院校沟通交流,积极争取优质招生计划,助力我省更多学子圆梦大学;要及时调查、反馈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考生接待和咨询工作,妥善处理招生录取信访事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来源:新甘肃·甘肃日报 苏家英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4年我省高考投档录取方式包括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比较“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体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房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