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0013955877L/2023-0005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字号 | 临州教安发〔2023〕11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工作,净化学生成长环境,全面提高学生道德、法治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落实机制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州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省、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机制,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工作措施。各县(市)教育局局长、学校校(园)长要切实履行好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安排部署并制定科学、切实可行的预防方案和措施,带动辖区学校所有教职员工人人参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工作和管理。同时,通过加大普法教育、学生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能力,及时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工作措施,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要强化工作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紧盯提升校园“三防建设”建设、防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等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学校预防能力。二是 排查整治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针对未成年人模仿心理强、辨别能力差、自控能力弱、青春期叛逆等特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专家和陈亮律师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工作室作用,从专业角度结合典型案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甘肃省中小学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预防工作指导手册》等,引导学生正确区分学生间玩闹和违法犯罪的区别、校园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教育学生切实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具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场次见附件)。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把普法宣传活动与学校规范管理相结合,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微信公众号、校讯通、LED屏、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媒介,以主题班会、安全讲座、警示教育片、国旗下的讲话、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12.4宪法日”等形式将安全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覆盖全州各级各类学校。
三、狠抓安全管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防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学校日常管理,督促学校以强化学生德育教育为抓手,加强德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管理。加强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硬件设施、学生出入校园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寄宿生日常管理、上下学交通管理、学校日常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的落实和督导检查,有效提高防范能力。学校要建立矛盾调处机制,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预防工作指导手册》内容,通过重点学生摸排、家校合作、大家访大恳谈大联系活动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家校之间的矛盾问题,予以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进一步完善学生不良行为的早期干预机制,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预防学生不良行为的产生或被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联防联动,着力创建平安校园
加强与属地公安、文化、交通、禁毒、市场监管、社区等部门协同联动,着力创建平安校园。协调市场监管、公安、文化等部门经常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排查整治,对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安全的违规违法经营场所进行联合整治;公安、交通等部门狠抓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的落实;加大对校园周边巡查,预防校外欺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发生;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涉校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加强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重点人员管控,防止校园伤害案件的发生。学校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重点人员信息,做好安全防范。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学校于12月20日前将集中开展活动情况总结、附件报州教育局(邮箱:lxzjyjaqb@126.com )。
附件:2023年临夏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宣传教育安排表(1).xlsx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