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州教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本机关的机构简介、法定职责、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州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3.全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州教育局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标准及实施情况;
5.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6.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7.教师招考、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政策规定和实施情况;
8.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9.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jyj/index.html)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西关路132号(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注:以上途径公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办公室415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西关路132号;
邮编:731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2:30-18:00;
电话:0930-6214328;
传真:0930-6224951。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临夏市大西关路4号,电话:0930-6225006,邮编:731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州教育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不断扩展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发布,发布内容涉及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方面。我单位不断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确保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导监督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2023年我单位在州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达744条(概况类信息 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乡村振兴类信息5条、项目建设类信息5条,教育新闻类信息73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95条(通知公告126条,教育要闻414条,专题专栏155条);在临夏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658条;州政府网站部门板块主动公开信息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单位的职权,依法向发出申请人员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宗,全部为自然人申请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按政策完善《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发布制度》,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我单位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做好局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发布、文件公开属性的标注。电教馆严把信息审核责任,明确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坚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局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度和信息发布标准化水平有显著提升,能够按照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并动态调整。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阵地建设,2023年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58条,订阅用户量达127140人。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协调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指导培训,确保政务公开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对公开不全面、公开不及时、只公开不回应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0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公开要求、对照群众期待,仍有不足之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形式还需不断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州委州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结合临夏州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临夏州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教育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临夏市大西关路4号,电话:0930-6225006,邮编:731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州教育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不断扩展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发布,发布内容涉及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方面。我单位不断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确保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依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2022年我单位在州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达864条(概况类信息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5条、疫情防控类信息48条、乡村振兴类信息23条、项目建设类信息15条,教育新闻类信息643条);在临夏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761条;州政府网站部门板块主动公开信息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单位的职权,依法向发出申请人员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按政策完善《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发布制度》,持续推进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我单位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电教馆严把信息审核责任,明确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坚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
(四)平台建设。按照《关于加快完成临夏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新版州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平台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下各栏目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发布,加强对教育领域热点问题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我单位根据《临夏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互联网网站监管主体责任,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的科室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定期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了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公开要求、对照群众期待,仍有不足之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形式还需不断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州委州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结合临夏州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临夏州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临夏州教育局
2023年1月16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形成2021年度临夏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政策法规、“十四五发展规划”“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行政处罚”“稳岗就业”“便民惠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栏目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8条,政府动态信息86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政策解读类信息4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4条,及时在临夏州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广大群众关注的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号,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局对网站信息发布修订了《临夏州教育局网站管理制度》,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州教育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管理,有效地解决了机关网站管理中“有意可循、有纪可依”的问题,持续对错敏词、无效链接、个人隐私等问题进行信息排查以及删改。
(四)平台建设。一是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落实州教育局信息公开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机构职能类、政策解读类、规范性文件栏等栏目信息;二是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新增“十四五发展规划”“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行政处罚”“稳岗就业”“便民惠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栏目;三是加强责任,发挥政务新媒体引导社会舆论,促进政民互动,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