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临夏州教育局(https://jyj.linxia.gov.cn/)及州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临夏州教育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临夏州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全州教育年度统计报表;
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全州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及考试通知;
全州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
全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振兴临夏教育”“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养改善计划”栏目内;
2.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jyj.linxia.gov.cn);
3.“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4.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临夏州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临夏州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jyj.linxia.gov.cn/)及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临夏州教育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临夏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或临夏回族自治州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目指引,查找临夏州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教育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自2010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大西关路4号
联系电话:0930-6214328,传真号码: 0930-6224951
申请网站:https://jyj.linxia.gov.cn/
电子信箱:lx4328@163.com
邮政编码: 731100
(二)提出申请
向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教育信息的申请人,可在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jyj.linxia.gov.cn/jyj/xxgk/ysqgk/ZXSQ/index.html 复制有效 ),在线提出申请。
1.申请人提出的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教育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教育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教育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教育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临夏州教育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后提交。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经临夏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临夏市大西关路4号,电话:0930-6225006,邮编:731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州教育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不断扩展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发布,发布内容涉及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方面。我单位不断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确保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导监督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2023年我单位在州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达744条(概况类信息 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乡村振兴类信息5条、项目建设类信息5条,教育新闻类信息73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95条(通知公告126条,教育要闻414条,专题专栏155条);在临夏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658条;州政府网站部门板块主动公开信息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单位的职权,依法向发出申请人员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宗,全部为自然人申请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按政策完善《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发布制度》,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我单位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做好局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发布、文件公开属性的标注。电教馆严把信息审核责任,明确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坚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局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度和信息发布标准化水平有显著提升,能够按照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并动态调整。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阵地建设,2023年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58条,订阅用户量达127140人。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协调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指导培训,确保政务公开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对公开不全面、公开不及时、只公开不回应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0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公开要求、对照群众期待,仍有不足之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形式还需不断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州委州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结合临夏州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临夏州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教育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临夏市大西关路4号,电话:0930-6225006,邮编:731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州教育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不断扩展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发布,发布内容涉及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方面。我单位不断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确保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依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2022年我单位在州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达864条(概况类信息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5条、疫情防控类信息48条、乡村振兴类信息23条、项目建设类信息15条,教育新闻类信息643条);在临夏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761条;州政府网站部门板块主动公开信息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单位的职权,依法向发出申请人员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按政策完善《临夏州教育局信息发布制度》,持续推进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我单位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电教馆严把信息审核责任,明确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坚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
(四)平台建设。按照《关于加快完成临夏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新版州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平台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下各栏目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发布,加强对教育领域热点问题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我单位根据《临夏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互联网网站监管主体责任,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的科室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定期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了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公开要求、对照群众期待,仍有不足之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形式还需不断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州委州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结合临夏州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临夏州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临夏州教育局
2023年1月16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形成2021年度临夏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政策法规、“十四五发展规划”“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行政处罚”“稳岗就业”“便民惠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栏目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8条,政府动态信息86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政策解读类信息4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4条,及时在临夏州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广大群众关注的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号,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局对网站信息发布修订了《临夏州教育局网站管理制度》,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州教育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管理,有效地解决了机关网站管理中“有意可循、有纪可依”的问题,持续对错敏词、无效链接、个人隐私等问题进行信息排查以及删改。
(四)平台建设。一是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落实州教育局信息公开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机构职能类、政策解读类、规范性文件栏等栏目信息;二是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新增“十四五发展规划”“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行政处罚”“稳岗就业”“便民惠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栏目;三是加强责任,发挥政务新媒体引导社会舆论,促进政民互动,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